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如同大海的咆哮声,于是询问发生何事。有人告诉我,那些聚集在低地(lower earth)(就在地狱之上)的灵人中间发生骚乱。不一会儿,那在他们上面形成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结队的夜鸟从这个裂口涌出来,并向左边散开。紧随其后的是一波蝗虫,它们跳入草地,把它变成了沙漠。稍后,我开始听见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在一边则听见仿佛森林鬼怪发出的混乱叫嚣声。接着,我看见许多美丽的鸟儿从天而降,向右边散开。这些鸟具有点缀着银色纹点的金翅膀,有的头顶上有皇冠状的羽冠。正当我惊奇地注视这些景象时,一个假扮光明天使的灵人突然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这人在哪里,”他大声叫嚷,“是谁谈论秩序,还将它写下来,声称全能的神在处理人的事情上居然受秩序限制?这个传闻已经穿过屋顶到了我们这里。”他一上到地面,就沿着一条铺平的道路跑到我面前,并立刻伪装成天堂天使,以不是自己的腔调讲话,说:“你就是那位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请简要告诉我何为秩序,以及有关它的一些例子。”
我回答说:“我会给你一个概述,但不能讲述细节,因为这些细节你理解不了。”于是,我告诉他:
①神是秩序本身。
②祂照着秩序通过秩序创造了人,并使他服从秩序。
③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了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了他的肉体,这就是为何古人将人称作小天堂和小宇宙。
④因此,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通过他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管理他的小宇宙或小尘世,就象神通过祂的大天堂或大灵界来管理大宇宙或大尘世及其中万物一样。
⑤由此产生一条秩序法则:人有必要凭借圣言的真理进入信,凭借善行进入仁,从而使自己得以改造和重生。
⑥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从罪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确信自己无能为力,徒然等候神在一瞬间抹掉自己的罪恶。
⑦这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尽心尽性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干等着神在一瞬间将这些爱放在他的脑海和内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直接放到他嘴里一样。
我还告诉他其它类似内容。
听完这番话,这个撒旦心怀诡诈但表面客气地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通过服从这些秩序的法则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吗?一切事物都是白白赐给他的,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一切;并且在属灵事务上,人和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所拜的大衮神像一样没有任何行动的能力;因此,使自己称义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称义必须通过信与仁才能实现。”对此,我只能这样回答:“以下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然而要相信,真理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唯独来自神;而且,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去使自己称义,然而要相信称义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而唯独来自神。人不是被命令去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想一想再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和执行这些命令的能力,神怎么可能赐下它们呢?
听到这些话,这撒旦的脸色发生变化,起初发白,后来变得铁青、再后来变得漆黑。他用自己的黑嘴讲话,说:“你所说的都是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悖论。”然后,他立刻沉入自己的同伴那里,并消失不见。左边的夜鸟和发出怪叫的鬼怪们自行投入名为红海的大海;蝗虫们也跟着他们跳进去了;空气得到洁净,大地也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低下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回归安静祥和。
32.“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那些处于仁之善并因此处于信之真的人。如前所述(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凡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就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所写信给的那些教会中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给七个教会写信。“弟兄”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表示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因为所有人可以说通过仁而具有血缘关系,通过信而具有亲密关系。仁可联结,而信不可,除非通过仁。当信来自仁,那么仁可联结,信可结合。两者合为一,所以主叮嘱所有人当成为“弟兄”,因为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马太福音12:49;马可福音3:33-35)
“母亲”表示教会,“弟兄”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故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约翰福音20:17)。但是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权贵称他们的亲戚和邻舍为弟兄,而后者却不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基督,你们所有人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称所有以雅各为祖先的人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则称以扫的后裔为“弟兄”,而称其他人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中的人,故在此意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
你们各人要对自己的同伴,各人要对自己的兄弟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不可压榨同伴和弟兄。(申命记15:1, 2)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兄弟说,壮胆吧。(以赛亚书41:6)
在相反的意义上: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往来谗谤人。(耶利米书 9:4)
我要激动埃及人去攻击埃及人,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还有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表处于仁或良善的人,“同伴”表处于信,或处于真理的人。但信来自仁,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事实上,每个人都是照其良善的质量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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