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如同大海的咆哮声,于是询问发生何事。有人告诉我,那些聚集在低地(lower earth)(就在地狱之上)的灵人中间发生骚乱。不一会儿,那在他们上面形成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结队的夜鸟从这个裂口涌出来,并向左边散开。紧随其后的是一波蝗虫,它们跳入草地,把它变成了沙漠。稍后,我开始听见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在一边则听见仿佛森林鬼怪发出的混乱叫嚣声。接着,我看见许多美丽的鸟儿从天而降,向右边散开。这些鸟具有点缀着银色纹点的金翅膀,有的头顶上有皇冠状的羽冠。正当我惊奇地注视这些景象时,一个假扮光明天使的灵人突然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这人在哪里,”他大声叫嚷,“是谁谈论秩序,还将它写下来,声称全能的神在处理人的事情上居然受秩序限制?这个传闻已经穿过屋顶到了我们这里。”他一上到地面,就沿着一条铺平的道路跑到我面前,并立刻伪装成天堂天使,以不是自己的腔调讲话,说:“你就是那位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请简要告诉我何为秩序,以及有关它的一些例子。”
我回答说:“我会给你一个概述,但不能讲述细节,因为这些细节你理解不了。”于是,我告诉他:
①神是秩序本身。
②祂照着秩序通过秩序创造了人,并使他服从秩序。
③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了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了他的肉体,这就是为何古人将人称作小天堂和小宇宙。
④因此,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通过他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管理他的小宇宙或小尘世,就象神通过祂的大天堂或大灵界来管理大宇宙或大尘世及其中万物一样。
⑤由此产生一条秩序法则:人有必要凭借圣言的真理进入信,凭借善行进入仁,从而使自己得以改造和重生。
⑥这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从罪中洁净自己,而不是确信自己无能为力,徒然等候神在一瞬间抹掉自己的罪恶。
⑦这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尽心尽性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干等着神在一瞬间将这些爱放在他的脑海和内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直接放到他嘴里一样。
我还告诉他其它类似内容。
听完这番话,这个撒旦心怀诡诈但表面客气地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通过服从这些秩序的法则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吗?一切事物都是白白赐给他的,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一切;并且在属灵事务上,人和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所拜的大衮神像一样没有任何行动的能力;因此,使自己称义对人来说是不可能的;称义必须通过信与仁才能实现。”对此,我只能这样回答:“以下也是一条秩序法则: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然而要相信,真理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唯独来自神;而且,人理应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去使自己称义,然而要相信称义丝毫不是来自他自己,而唯独来自神。人不是被命令去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想一想再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和执行这些命令的能力,神怎么可能赐下它们呢?
听到这些话,这撒旦的脸色发生变化,起初发白,后来变得铁青、再后来变得漆黑。他用自己的黑嘴讲话,说:“你所说的都是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悖论。”然后,他立刻沉入自己的同伴那里,并消失不见。左边的夜鸟和发出怪叫的鬼怪们自行投入名为红海的大海;蝗虫们也跟着他们跳进去了;空气得到洁净,大地也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低下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回归安静祥和。
174.然后,我与陪同我的天使谈论了这一事实:统治有两种,一种是对邻之爱的统治,一种是自我之爱的统治。对邻之爱的统治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居住的人当中;而自我之爱的统治则在那些住在社群里的人当中。在那些分成家庭、家族和民族的人当中,统治者是民族的先祖;在他之下则是诸家族的列祖,在列祖之下则是各个家庭的父亲。民族的先祖这个头衔被赋予作为诸家族,并通过诸家族作为诸家庭的先祖的那个人。但他们出于爱实施统治,就像父亲管教自己的孩子。他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向他们行善,并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给予他们。把他们变成他的臣民或奴隶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他喜欢他们像儿子对自己的父亲那样顺服他。由于众所周知,这爱随着下降而增长,所以民族的先祖出于比儿子的父亲更内在的爱行事。天堂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这是主所实施的那种统治。事实上,祂的统治出自祂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
但是,当人疏远主时,自我之爱的统治,就是对邻之爱的统治的对立面,就开始了。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不热爱并敬拜主,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并敬拜他自己,也在同等程度上热爱尘世。于是,出于安全的必要性,民族及其家族和家庭聚成一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王国。随着这爱增长,各种邪恶也逐渐增长,如对一切反对者的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残忍和诡诈。事实上,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之人的自我所涌出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自我因是邪恶,故无法从天堂接受任何良善。因此,当自我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它就是一切此类邪恶的先祖。另外,这爱还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缰绳一放松,它就会继续向前冲,直到最后,凡被这爱所占据的人都想凌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并占有他人的一切财富。事实上,即便这样仍不满足,他还想统治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今天的巴比伦明显看出来。这就是自我之爱的统治,而对邻之爱的统治完全不同于自我之爱的统治,犹如天堂完全不同于地狱。
然而,无论自我之爱在社群,也就是王国和帝国中如何展现这种特质,在这些国家中,对邻之爱仍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出于对神的信和爱而变得智慧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热爱邻舍。若主的神性怜悯允许,我将在别处描述这些人在天堂如何被分成民族、家族和家庭居住,尽管是分成社群,但都照着他们的属灵关系来划分,而属灵关系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产生。人从自己的父母那里所得来的自我无非是一团邪恶(AC210,215,731, 874, 876, 987, 1047, 2307, 2308[原文231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人的自我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一文不值,除非为了自己的缘故;所以,人的自我爱自己,因而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AC694, 731, 4317, 5660)。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若占据主导地位,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AC 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原文7480, 7488],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以及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AC 6667, 7370 [原文7372], 7373-7374, 9348, 10038, 10742)。一切虚假都是从这些邪恶流出的(AC 1047, 10283-10284, 1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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