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对此,我补充三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下面有像大海咆哮的声音;我问这是什么。有人告诉我说,这是那些聚集在低地的人之间爆发的骚乱,低地就在地狱之上。很快形成他们上面屋顶的地面就裂开了,看哪,成群的夜鸟从这个裂口飞出来,向左边散开;紧接着,蝗虫蜂拥而出,它们跳到草地上,所到之处都成了荒漠。过了一会儿,我听到那群夜鸟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一旁还传来仿佛林中幽灵发出的混乱哀嚎声。之后,我看到美丽的鸟儿从天上飞来,向右边散开。这些鸟的显著特征是它们上面点缀着银色条纹和斑点的金翅膀;其中一些鸟的头上长着皇冠状的羽冠。当我惊奇地注视着这一切时,突然,一个能化身为光明天使的灵人从发生骚乱的低地冒出来,大声喊道:“那个谈论并书写全能的神在人类身上使自己受限于秩序的人在哪里?我们在下面透过屋顶听到了这些话。”一跃上地面,他就沿着一条铺好的道路跑到我面前,立刻摆出一副天使的样子,以一种不属于他自己的做作的语气说话,说:“你就是那个思考并谈论秩序的人吗?请简要告诉我秩序是什么,以及关于它的一些事实。”
对此,我回答说:“关于秩序,我会给你一个概要,但不会给你细节,因为你无法理解这些细节。”接着我列出以下点:(1)神是秩序本身。(2)祂照着秩序,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人,或说祂基于秩序,在秩序中创造人,并将人创造为秩序。(3)祂照着整个灵界的秩序创造人的理性心智,照着整个自然界的秩序创造他的身体;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天堂和小宇宙或小世界。(4)因此,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从自己的小天堂或小灵界来掌管他的小宇宙或小世界,或小自然界,就像神从祂的大天堂或灵界来掌管大宇宙或大世界,或大自然界及其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一样。(5)随之而来的一条秩序律法是:人必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进入信仰,通过善行进入仁爱,从而改造和重生自己。(6)这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能力把自己从罪中洁净,而不是静止不动,相信自己的无能,期待神在一瞬间把他的罪洗净。(7)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用他的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来爱神,并爱邻如己,而不是等候和期待神会在一瞬间把这些爱放在他的心智和心里,就像面包从面包师那里可以直接放在他嘴里一样。这样的律法还有很多。”
听到这些话,这个撒但用含有诡诈的温和语气回答说:“你说的这是什么呀?难道人必须凭自己的能力通过遵守这些秩序的律法而进入秩序吗?难道你不知道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吗?一切都白白赐给他了,他只能接受从天上赐给他的东西;在属灵问题上,人没有凭自己行动的任何能力,就像罗得妻子所化的盐柱,或非利士人在以革伦的偶像大衮一样。因此,对人来说,使自己称义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通过信仰和仁爱来实现的。”对此,我只回答说:“这也是一条秩序的律法: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为自己获得信仰,然而又必须相信,真理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此外,人必须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使自己称义,然而又必须相信称义一丁点也不来自他自己,只来自神。难道人不是被吩咐相信神,尽全力爱神,并爱邻如己吗?请想一想,然后告诉我,如果人没有服从并实行这些事的能力,神怎会吩咐它们呢?
当撒但听到这些话时,他脸色变了,起初明亮,后来变得蜡黄,很快就变黑了,从而用他漆黑的嘴说话,毫不掩饰地说:“你说了一个又一个的悖论。”于是他立刻朝自己的同伴们沉下去,消失不见了。左边的鸟和幽灵一起发出怪叫,跳进大海,这海在那里被称为红海。蝗虫们紧随其后;空气和地上都清除了这些野生生物;下面的骚乱也平息了,一切都变得宁静祥和。
341.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神能自由且随意地拯救或诅咒祂想要的任何人,那么迷失或灭亡的人就可以公正地指责神无情、严厉,甚至残忍;事实上,他可以否认神是神。他还可以声称,神在祂的圣言中说的话毫无意义,并吩咐了一些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如果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不会得救,那么他也可以指责神违反祂的约,就是祂在西乃山上所立,并用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约。从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话明显看出,神只能拯救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拥有对祂的信仰之人;凡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人,当考虑到神不断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理解和爱的能力,并且祂必爱那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并通过爱与他结合时,都可以确认这一点。这不是神刻在每个人和每个生物上的吗?父母岂能弃绝儿女呢?鸟岂能弃绝幼雏呢?兽岂能弃绝幼崽呢?甚至连老虎、豹子和蛇也不会这样做。因为神以不同的方式行事,既违背了祂所在和行事所遵照的秩序,也违背了祂创造人类的秩序。由于对神来说,诅咒任何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另一方面,对祂来说,拯救任何生活邪恶、因而相信虚假的人也是不可能的;这也违背秩序,因而违背神的全能,全能只能在公义的路上行进;公义的律法就是不能改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了解神的本质和人的自由意志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例如,亚当既有自由吃生命树的果子,也有自由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如果他只吃了一棵或几棵生命树,神怎么可能把他赶出园子呢?我认为不会。另一方面,他吃了善恶知识树后,神怎么可能还把他留在园子里呢?我认为不会。同样,一旦一位天使被接进天堂,神就不能把这位天使扔进地狱;一旦魔鬼受到审判,神就不能把他引入天堂。因为祂不能出于祂的神性全能做这两件中的任何一件事(可参看前面关于神性全能那一章,TCR 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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