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从所有这一切可清楚看出,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都有三重含义,属世,属灵与属天。成长在基督教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若不知道,也能通过学习获知),存在属世的滋养与属灵的滋养,属世滋养是为了身体,属灵滋养是为了灵魂。因为主耶和华在摩西五经中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既然身体会死亡,而灵魂死后仍活着,那么可知,属灵滋养必为永远的救赎。谁由此不能明白,这两种滋养绝不可混淆?若真的混淆它们,那么关于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他必定接受属世与感官的观念,且由于这些观念源自物质、肉体和血气,所以它们会窒息有关这最神圣圣礼的属灵观念。
但如果有人真的头脑简单到无法用自己的觉知思考除他亲眼所见外的任何事,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与酒,然后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与血时,自己想想这圣餐,它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也回想一下为了人类救赎的基督受难和祂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纪念我。(路加22:19)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20:28;马可10:45)
我为羊舍命。(约翰10:15, 17; 15:13)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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