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从所有这一切可清楚看出,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都有三重含义,属世,属灵与属天。成长在基督教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若不知道,也能通过学习获知),存在属世的滋养与属灵的滋养,属世滋养是为了身体,属灵滋养是为了灵魂。因为主耶和华在摩西五经中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既然身体会死亡,而灵魂死后仍活着,那么可知,属灵滋养必为永远的救赎。谁由此不能明白,这两种滋养绝不可混淆?若真的混淆它们,那么关于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他必定接受属世与感官的观念,且由于这些观念源自物质、肉体和血气,所以它们会窒息有关这最神圣圣礼的属灵观念。
但如果有人真的头脑简单到无法用自己的觉知思考除他亲眼所见外的任何事,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与酒,然后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与血时,自己想想这圣餐,它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也回想一下为了人类救赎的基督受难和祂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纪念我。(路加22:19)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20:28;马可10:45)
我为羊舍命。(约翰10:15, 17; 15:13)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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