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由此可见,主的肉和血,以及饼和酒在三重意义,即属世、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在基督教界,所有充满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知道(他若不知道,也可以学到),既有属世营养,也有属灵营养,属世营养是为了身体,属灵营养是为了灵魂;因为在摩西五经,主耶和华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由于身体会死亡,而死后灵魂还活着,所以可推知,属灵营养是为了永恒的救赎。由此谁不能看出,这两种营养绝不可混淆?有人若把它们混淆了,就必对主的肉和血、饼和酒形成属世和感官观念,这些观念都是物质、肉体和肉欲的,会窒息关于这最神圣的圣礼的属灵观念。但如果有人头脑如此简单,以至于除了他亲眼看到的东西外,不能出于他的理解力想到任何东西,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和酒,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和血时,就在自己里面,或在灵魂深处想到,圣餐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并牢记基督的十字架受难和祂对人类救赎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记念我。(路加福音22:19)
又:
人子来是要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多人作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又:
我为羊舍命。(约翰福音10:15, 17; 15:13)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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