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9

709.从所有这一切

709.从所有这一切可清楚看出,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都有三重含义,属世,属灵与属天。成长在基督教界、拥有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若不知道,也能通过学习获知),存在属世的滋养与属灵的滋养,属世滋养是为了身体,属灵滋养是为了灵魂。因为主耶和华在摩西五经中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既然身体会死亡,而灵魂死后仍活着,那么可知,属灵滋养必为永远的救赎。谁由此不能明白,这两种滋养绝不可混淆?若真的混淆它们,那么关于主的肉与血,以及饼与酒,他必定接受属世与感官的观念,且由于这些观念源自物质、肉体和血气,所以它们会窒息有关这最神圣圣礼的属灵观念。
  但如果有人真的头脑简单到无法用自己的觉知思考除他亲眼所见外的任何事,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与酒,然后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与血时,自己想想这圣餐,它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也回想一下为了人类救赎的基督受难和祂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纪念我。(路加22:19)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20:28;马可10:45)
  我为羊舍命。(约翰10:15, 17; 15:13)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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