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由此可见,主的肉和血,以及饼和酒在三重意义,即属世、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在基督教界,所有充满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知道(他若不知道,也可以学到),既有属世营养,也有属灵营养,属世营养是为了身体,属灵营养是为了灵魂;因为在摩西五经,主耶和华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由于身体会死亡,而死后灵魂还活着,所以可推知,属灵营养是为了永恒的救赎。由此谁不能看出,这两种营养绝不可混淆?有人若把它们混淆了,就必对主的肉和血、饼和酒形成属世和感官观念,这些观念都是物质、肉体和肉欲的,会窒息关于这最神圣的圣礼的属灵观念。但如果有人头脑如此简单,以至于除了他亲眼看到的东西外,不能出于他的理解力想到任何东西,那么我建议他,当他拿起饼和酒,听到它们被称为主的肉和血时,就在自己里面,或在灵魂深处想到,圣餐是最神圣的敬拜行为,并牢记基督的十字架受难和祂对人类救赎的爱。因为祂说:
这为的是记念我。(路加福音22:19)
又:
人子来是要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多人作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又:
我为羊舍命。(约翰福音10:15, 17; 15:13)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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