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酒”和“血”有类似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耶稣拿起杯,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 马可14, 路加22)
还有以下经文: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这是指主。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圣礼。同一经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55:1)
他们要在天国所喝的新“葡萄汁” (马太26:29; 马可14:25; 路加22:17, 18),表示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由于这个原因,圣言多处称教会为葡萄园(如在以赛亚5:1-4;马太 20:1-13);主称祂自己为“真葡萄树”,称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15:1,6等等)。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245.众所周知,教会与其教义一致,而教义来自圣言。然而,确立一个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教义的完整和纯正,因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建立并构成个体人里面特定教会的,也不是教义,而是遵从教义的信仰和生活。同样,对于一个人来说,建立并构成具体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与真理相一致的信仰、与良善相一致的生活;人从圣言获得这些真理与良善,并将其运用到自己身上。圣言就像深藏大量金银的矿山,还像越往深处矿石就越宝贵的矿山。这些矿山照着人对圣言的理解程度而被打开。若不照着圣言本来的样子、照着它的核心和深处去理解圣言,那么圣言就无法在人里面形成一个教会,就像亚细亚的矿山不会使一个欧洲人变得富有一样。若他是矿山的主人和开采者之一,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对于那些为从中提取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而探究圣言的人来说,圣言就像波斯王、莫卧儿或中国皇帝所拥有的宝藏。而教会中人则像管理宝藏的各级官员,他们被允许照自己想要的取用。另一方面,那些只是拥有并阅读圣言,却不寻求纯正真理来建立信仰、寻求纯正良善来指导生活的人,就像那些通过道听途说得知那里有大量财宝,却从未由此获取分毫的人。那些拥有圣言却未从中获取丝毫对纯正真理的理解,或对纯正良善的意愿之人,就像是这类人:他们自以为很富有,然而钱都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或持有的是别人的地产、房屋和财物。谁都能看出,这不过是幻想。他们还像这类人:他们出行时身穿华衣、乘驾镀金的马车,后面和两边有护卫,前面有开路的,然而这些没有一样是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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