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8

708.“酒”和“血

708.“酒”和“血”有类似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耶稣拿起杯,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 马可14, 路加22)
  还有以下经文: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这是指主。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圣礼。同一经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55:1)
  他们要在天国所喝的新“葡萄汁” (马太26:29; 马可14:25; 路加22:17, 18),表示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由于这个原因,圣言多处称教会为葡萄园(如在以赛亚5:1-4;马太 20:1-13);主称祂自己为“真葡萄树”,称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15:1,6等等)。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最后的审判 #30

30.此外,没有人是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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