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酒”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章; 马可福音14章; 路加福音22章)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是指主。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或甜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的圣礼。同一先知书:
哦,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也来买酒。(以赛亚书55:1)
他们要在天国喝的新“葡萄树的果实(或葡萄汁)”(马太福音26:29; 马可福音14:25; 路加福音22:17, 18),只是指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会被称为葡萄园(如以赛亚书5:1-4; 马太福音20:1-13);主称自己为“真葡萄树”,称被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福音15:1, 6);类似经文还有更多。
111.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这一点从前面所述(106-110节)可推知,即: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两者就像不仅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还源于另一个的两样事物那样彼此一致;因此,不移走另一个,就无法移走这一个。来自一个内在原因的一切外在事物,来自一个在先之物的一切在后之物,以及来自一个原因的一切结果都是如此。
由于欲望及其狡诈构成恶人的内在思维,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构成他们的外在思维,后者和前者被联结在一起,如同一体,所以可推知,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要明白的是,人的内在意愿就在欲望之中,内在理解力在狡诈之中,外在意愿在欲望的快乐之中,外在理解力在来自狡诈的诡计之中。谁都能看出,欲望及其快乐构成一体,狡诈和诡计构成一体;而且这四者在一个系列中,可以说一起构成一捆。由此再次清楚看出,由欲望构成的内在只有通过移走由邪恶构成的外在才能被除去。欲望通过它们的快乐产生邪恶;但是,一旦邪恶被认为是可容许的(当意愿和理解力都同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快乐和邪恶就会构成一体。人们都承认,这种同意等同于行为;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凡看见别人的妻子或女人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其它邪恶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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