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酒”和“血”有类似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耶稣拿起杯,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 马可14, 路加22)
还有以下经文: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这是指主。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圣礼。同一经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55:1)
他们要在天国所喝的新“葡萄汁” (马太26:29; 马可14:25; 路加22:17, 18),表示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由于这个原因,圣言多处称教会为葡萄园(如在以赛亚5:1-4;马太 20:1-13);主称祂自己为“真葡萄树”,称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15:1,6等等)。
1.12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
47.爱的本质不是爱自己,而是爱他人,并通过爱与他人结合。此外,被他人所爱也是爱的本质,因为由此才能产生结合。一切爱的本质都在于结合;事实上,这是爱的生命,被称为享受、愉悦、满足、欢喜、甜蜜、祝福、快乐和幸福。爱就在于: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感受别人的喜乐如同自己里面的喜乐;这就是在爱。但在别人身上感受自己的喜乐,而不是在自己里面感受别人的喜乐不是在爱,因为这是爱自己,而前者才是爱邻舍;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诚然,这两种爱都产生结合;在别人身上爱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似乎并未造成分离;但它的确导致分离,以至于人以这种方式有多爱别人,后来就有多恨别人。因为这种结合会逐渐自行松散,然后爱转变成同等程度的恨。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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