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酒”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章; 马可福音14章; 路加福音22章)
创世记: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是指主。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或甜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是指主将要设立的圣餐的圣礼。同一先知书:
哦,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也来买酒。(以赛亚书55:1)
他们要在天国喝的新“葡萄树的果实(或葡萄汁)”(马太福音26:29; 马可福音14:25; 路加福音22:17, 18),只是指新教会和天堂的真理。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教会被称为葡萄园(如以赛亚书5:1-4; 马太福音20:1-13);主称自己为“真葡萄树”,称被嫁接到祂里面的人为“枝子”(约翰福音15:1, 6);类似经文还有更多。
8680.“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把燔祭和祭物献给神”表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从“燔祭”和“祭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和“祭物”是属于内在敬拜的属天和属天事物的代表;“燔祭”是属天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的代表;“祭物”是属灵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的代表(参看922, 923,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节)。“燔祭”代表那些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祭物”代表那些属于信之真理的事物,这一点从它们的设立明显看出来;即:献燔祭的时候,所有东西,连肉带血都要焚烧;但在献祭物的时候,肉是可以吃的,这从利未记(1-5章)、民数记(28章)和申命记可以看出来;在申命记有这些话: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肉你可以吃。(申命记12:27)
这两样事物之所以由燔祭和祭物来代表,是因为燔祭和祭物代表总体上对神的一切事物(923, 6905节);总体上对神的敬拜建立在爱与信的基础上,因为没有爱与信,就没有敬拜,只有一个仪式,就是诸如没有内在,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的外在人所执行的那种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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