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血”与“肉”有同样的意思,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耶稣拿起饼来掰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26:20;马可14:22; 路加22:19)
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翰 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粮的祭物也是指这粮: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神的食物。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 21:6, 8, 17, 2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献祭的肉,在此以及玛拉基书(1:7)中被称为“食物”。
献为供物的“素祭”,即细面,因而是粮,有同样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还有被称为“陈设饼”的会幕桌子上的食物(对此,见出埃及记 25:30; 40:23;利未记 24:59)。“饼”在圣言中表天使的食物,而不是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表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民数记4:7; 1列王纪7:48)。它也表属灵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6:27)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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