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血”与“肉”有同样的意思,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耶稣拿起饼来掰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26:20;马可14:22; 路加22:19)
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翰 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粮的祭物也是指这粮: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神的食物。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 21:6, 8, 17, 2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献祭的肉,在此以及玛拉基书(1:7)中被称为“食物”。
献为供物的“素祭”,即细面,因而是粮,有同样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还有被称为“陈设饼”的会幕桌子上的食物(对此,见出埃及记 25:30; 40:23;利未记 24:59)。“饼”在圣言中表天使的食物,而不是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表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民数记4:7; 1列王纪7:48)。它也表属灵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6:27)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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