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血”与“肉”有同样的意思,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耶稣拿起饼来掰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26:20;马可14:22; 路加22:19)
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翰 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粮的祭物也是指这粮: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神的食物。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 21:6, 8, 17, 2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献祭的肉,在此以及玛拉基书(1:7)中被称为“食物”。
献为供物的“素祭”,即细面,因而是粮,有同样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还有被称为“陈设饼”的会幕桌子上的食物(对此,见出埃及记 25:30; 40:23;利未记 24:59)。“饼”在圣言中表天使的食物,而不是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表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民数记4:7; 1列王纪7:48)。它也表属灵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6:27)
43.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思想并意愿邪恶,而且只要文明道德的法律不阻止,还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地狱的自由。另一方面,思想并意愿良善,而且只要有机会,就谈论并实行它,来自天堂的自由。凡一个人在自由中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他都感觉是自己的;因为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他的爱。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之人只会感觉地狱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而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之人则感觉天堂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恶人和善人都感觉其自由的对立面是奴役。然而,不可否认,只有其中一个是真自由,因为彼此对立的两种自由不可能都是自由。同样不可否认,被良善引导是自由,被邪恶引导是奴役,因为被良善引导就是被主引导,而被邪恶引导就是被魔鬼引导。
由于一个人在自由中所行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他自己的,并且如前所述,出于人的爱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故可推知,与主的结合使得一个人似乎是自由的,因而是自己的主人;并且他与主结合得越紧密,似乎就越自由,因而似乎越是自己的主人。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是因为神性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想要它自己的东西属于别人,因而属于一个人或一位天使。一切属灵之爱和卓越的神性之爱都是这样。此外,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凡人被迫所做的事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似乎不是人自己的东西不可能属于他的爱,因而无法被归给他当作他自己的。因此,人总是在自由中被主引导,在自由中被改造和重生。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也可参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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