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7

707.“血”与“肉

707.“血”与“肉”有同样的意思,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耶稣拿起饼来掰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26:20;马可14:22; 路加22:19)
  又: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翰 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粮的祭物也是指这粮: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神的食物。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 21:6, 8, 17, 2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献祭的肉,在此以及玛拉基书(1:7)中被称为“食物”。
  献为供物的“素祭”,即细面,因而是粮,有同样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还有被称为“陈设饼”的会幕桌子上的食物(对此,见出埃及记 25:30; 40:23;利未记 24:59)。“饼”在圣言中表天使的食物,而不是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表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民数记4:7; 1列王纪7:48)。它也表属灵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6:27)
  

圣治 #193

193.⑴人的一切思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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