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饼”和“肉”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祂说:
耶稣拿起饼来,就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又说: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界的生命所赐的。(约翰福音6:51)
祂还说:
祂是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8, 61, 68)
在以下经文中,被称为食物的祭牲也是指这粮;利未记: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这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利未记3:11, 16)
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民数记: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我的供物,和我的食物,就是献给我为安息香气的火祭,你们要定期献给我。(民数记28:2)
利未记:
人摸了不洁净的物,若不在水中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 7)
吃圣物就是吃祭牲的肉,这肉在此被称为“食物”(也可参看玛拉基书1:7)。献祭所用的“素祭”,由细面制成,因而是一种食物;它们也具有相同的含义(利未记2:1-11; 6:14-21; 7:9-13; 以及别处);在会幕的桌子上、被称为“脸饼”或“陈设饼”的食物也是如此(对此,参看出埃及记25:30; 40:23; 利未记24:59)。在圣言中,“饼”是指天堂的食物,不是指属世的食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阿摩司书:
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阿摩司书8:11)
此外,“食物”(bread,或译粮,饼)是指一切食物(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它也指属灵的食物,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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