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主的“血”表祂的圣真和圣言真理,原因在于,祂的“肉”在灵义上表爱之圣善,这二者在祂里面被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皆指向这二者,即圣善与圣真。故,如果我们用“圣言”代替“主”,那么很明显,这二者以祂的肉与血来表示。“血”表主的圣真,或圣言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可知,如,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因为“约”表结合,主藉其圣真成就该结合,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9:11)
摩西五经:
当摩西将律法书说与百姓听时,他将血的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3-8)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 26:27, 28; 马可14:24;路加22:20)
立新约或立约的血没有别的意思,只表圣言(即被称为誓约或圣约的旧约与新约),因而表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将酒赐给祂的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圣真,因此酒被称为:葡萄汁(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
这一点从主的话更明显可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 6:53-58).
显而易见,这里的“血”表圣言的圣真,因为经上说,凡喝它的人在自己有生命,常在主里面,主也常在他里面。在教会众所周知,这是圣真和照之生活的果效,圣餐强化这个果效。
由于“血”表主的圣真,亦即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所谓新旧约,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血是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该教会,一切细节都是某种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例如,他们取了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四围,弹到亚伦与他儿子,及其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 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以及约柜的幔子、施恩座与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
启示录中,羔羊的血有同样的含义:
这些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7:14)
还有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用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12:7, 11)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若不藉圣言中主的圣真战胜那龙,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什么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而只想到圣真和主的复活。故,当人思想主的血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其圣言的圣真;当人思想主的受难时,他们觉察到的是祂的荣耀,然后只觉察到祂的复活。我蒙允许通过大量经历获知这一点。
“血”表圣真,这一点从以下诗篇经文也清楚可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赐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宝贵的血”表在他们里面的圣真,“示巴的金子”表由此而来的智慧。
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甚至必喝醉了血,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这段经文阐述了主即将在列邦中建立的教会。这里的“血”并非表示真的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圣言真理,如刚才所述。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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