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主的“血”表祂的圣真和圣言真理,原因在于,祂的“肉”在灵义上表爱之圣善,这二者在祂里面被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皆指向这二者,即圣善与圣真。故,如果我们用“圣言”代替“主”,那么很明显,这二者以祂的肉与血来表示。“血”表主的圣真,或圣言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可知,如,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因为“约”表结合,主藉其圣真成就该结合,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9:11)
摩西五经:
当摩西将律法书说与百姓听时,他将血的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3-8)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 26:27, 28; 马可14:24;路加22:20)
立新约或立约的血没有别的意思,只表圣言(即被称为誓约或圣约的旧约与新约),因而表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将酒赐给祂的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圣真,因此酒被称为:葡萄汁(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
这一点从主的话更明显可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 6:53-58).
显而易见,这里的“血”表圣言的圣真,因为经上说,凡喝它的人在自己有生命,常在主里面,主也常在他里面。在教会众所周知,这是圣真和照之生活的果效,圣餐强化这个果效。
由于“血”表主的圣真,亦即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所谓新旧约,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血是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该教会,一切细节都是某种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例如,他们取了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四围,弹到亚伦与他儿子,及其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 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以及约柜的幔子、施恩座与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
启示录中,羔羊的血有同样的含义:
这些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7:14)
还有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用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12:7, 11)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若不藉圣言中主的圣真战胜那龙,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什么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而只想到圣真和主的复活。故,当人思想主的血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其圣言的圣真;当人思想主的受难时,他们觉察到的是祂的荣耀,然后只觉察到祂的复活。我蒙允许通过大量经历获知这一点。
“血”表圣真,这一点从以下诗篇经文也清楚可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赐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宝贵的血”表在他们里面的圣真,“示巴的金子”表由此而来的智慧。
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甚至必喝醉了血,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这段经文阐述了主即将在列邦中建立的教会。这里的“血”并非表示真的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圣言真理,如刚才所述。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