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6

706.主的“血”表

706.主的“血”表祂的圣真和圣言真理,原因在于,祂的“肉”在灵义上表爱之圣善,这二者在祂里面被结合起来。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事物皆指向这二者,即圣善与圣真。故,如果我们用“圣言”代替“主”,那么很明显,这二者以祂的肉与血来表示。“血”表主的圣真,或圣言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可知,如,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因为“约”表结合,主藉其圣真成就该结合,如在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9:11)
  摩西五经:
  当摩西将律法书说与百姓听时,他将血的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3-8)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 26:27, 28; 马可14:24;路加22:20)
  立新约或立约的血没有别的意思,只表圣言(即被称为誓约或圣约的旧约与新约),因而表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将酒赐给祂的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圣真,因此酒被称为:葡萄汁(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
  这一点从主的话更明显可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 6:53-58).
  显而易见,这里的“血”表圣言的圣真,因为经上说,凡喝它的人在自己有生命,常在主里面,主也常在他里面。在教会众所周知,这是圣真和照之生活的果效,圣餐强化这个果效。
  由于“血”表主的圣真,亦即圣言的圣真,由于这就是所谓新旧约,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血是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该教会,一切细节都是某种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例如,他们取了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
  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四围,弹到亚伦与他儿子,及其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 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以及约柜的幔子、施恩座与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
  启示录中,羔羊的血有同样的含义:
  这些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7:14)
  还有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用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12:7, 11)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若不藉圣言中主的圣真战胜那龙,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什么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而只想到圣真和主的复活。故,当人思想主的血时,天使觉察到的是其圣言的圣真;当人思想主的受难时,他们觉察到的是祂的荣耀,然后只觉察到祂的复活。我蒙允许通过大量经历获知这一点。
  “血”表圣真,这一点从以下诗篇经文也清楚可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赐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宝贵的血”表在他们里面的圣真,“示巴的金子”表由此而来的智慧。
  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甚至必喝醉了血,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这段经文阐述了主即将在列邦中建立的教会。这里的“血”并非表示真的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圣言真理,如刚才所述。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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