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主的“血”是指祂的神性真理和圣言的真理,因为属灵地来理解的话,祂的“肉”是指爱之神性良善;这两者在祂里面合一。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如果我们用“圣言”来代替“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肉和血是指这两者。“血”是指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例如,在一些经文中,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立新约或圣约的血只表示圣言(圣言被称为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因而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把酒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8)
很明显,此处“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它的人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在教会,人们可以知道,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圣餐确认了这一点。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真正的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所以在以色列人当中,血是犹太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例如,他们要取点血,涂在房屋两侧的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底座上,弹在亚伦和他儿子,并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以及约柜上的幔子、那里的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在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启示录7:14)
以及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11)
不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战胜龙,是靠其它任何方法,而不是靠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天堂天使不能想到任何血,也不能想到主的受难,只能想到神性真理和主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会感知到祂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允许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事实就是如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指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由此而来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异教徒中。(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即将在列族当中建立的教会。刚才(TCR 705节)已经说明,此处的“血”不可能是指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或主的真理。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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