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6.主的“血”是指祂的神性真理和圣言的真理,因为属灵地来理解的话,祂的“肉”是指爱之神性良善;这两者在祂里面合一。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如果我们用“圣言”来代替“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肉和血是指这两者。“血”是指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例如,在一些经文中,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立新约或圣约的血只表示圣言(圣言被称为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因而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把酒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8)
很明显,此处“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它的人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在教会,人们可以知道,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圣餐确认了这一点。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真正的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所以在以色列人当中,血是犹太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例如,他们要取点血,涂在房屋两侧的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底座上,弹在亚伦和他儿子,并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以及约柜上的幔子、那里的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在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启示录7:14)
以及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11)
不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战胜龙,是靠其它任何方法,而不是靠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天堂天使不能想到任何血,也不能想到主的受难,只能想到神性真理和主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会感知到祂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允许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事实就是如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指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由此而来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异教徒中。(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即将在列族当中建立的教会。刚才(TCR 705节)已经说明,此处的“血”不可能是指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或主的真理。
455.至于就内在人而言,恶人是什么样,善人是什么样,这可从下面对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中看出来,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里的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里的天使结合。地狱因其爱而处于一切邪恶的快乐,也就是说,处于仇恨、报复、谋杀、抢劫和偷盗,以及谩骂和毁谤,并否认神和亵渎圣言的快乐。这些快乐就潜藏在人的欲望中,而他却没有反思这些欲望。为了满足这些快乐,它们就像点燃的火炬一样熊熊燃烧;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的意思。但天堂的快乐是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快乐。
由于地狱的快乐与天堂的快乐相反,所以它们之间有一个巨大的中间区域,天堂的快乐从上面流入这个区域,地狱的快乐则从下面流入这个区域。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该区域的中间,以便他可以处于平衡,从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既可以转向天堂,也可以转向地狱。这个空间就是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大深渊”(路加福音16:26)的意思。
由此明显可知,爱的友谊在恶人中间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即:它在他们的外在人中表现出友谊的姿态或装腔作势,模仿友谊的行为,假装道德,以便他们可以布下网罗,或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手段,找机会满足他们的爱之快乐,他们的内在人则因这些快乐而燃烧。只有对法律的惧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丧失名声和生命的惧怕能阻止他们,并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他们的友谊就像藏在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毒蛇,蜂蜜蛋糕里的小鳄鱼,或草丛里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任何人建立的友谊。但在那些确认处于邪恶的人中间,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只要他们一心一意地掠夺,友谊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就像兄弟一样彼此拥抱,享受盛宴、唱歌、跳舞,并密谋毁灭他人。然而,每个人在心里都视他的好伙伴为敌人,或说看待自己的同伴,就像一个敌人看待另一个敌人。这也是狡猾的强盗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并害怕的东西,或说聪明的盗贼能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这种敌意并害怕它。因此,很明显,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深深仇恨。
455a.凡没有公开与作恶的人交往、参与抢劫,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各种功用而过着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但却没有抑制内在人中的欲望之人,可能会以为自己的友谊并不具有这种性质。然而,我被恩准从灵界的大量例子中确切地得知,对所有弃绝信仰,蔑视教会的圣物,认为它们不是为自己设计的,只是为普通人设计的之人来说,友谊在不同程度上是这样,或说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性质。对有些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就像树皮覆盖的阴燃原木中的火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这些快乐就像灰烬下的活煤或烧红的炭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就像遇着火或光线就容易熊熊燃烧起来的蜡火炬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则以其它方式隐藏起来。这就是所有从心里弃绝或驱逐宗教事物之人的性质。他们的内在人在地狱里;但只要他们仍活在世上,他们就因在外在上假装道德而对自己的状态一无所知,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只承认他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邻舍。他们要么轻蔑地看待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埋伏等待,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仇恨地看待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看到可以吞吃的狗的狼)。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表明从仁爱的对立面来看,或通过对照其对立面,仁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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