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6

706.主的“血”是

706.主的“血”是指祂的神性真理和圣言的真理,因为属灵地来理解的话,祂的“肉”是指爱之神性良善;这两者在祂里面合一。众所周知,主是圣言;圣言中的一切都与两样事物有关,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此,如果我们用“圣言”来代替“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肉和血是指这两者。“血”是指主的神性真理,或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例如,在一些经文中,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是指结合,结合是由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实现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读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出埃及记24:3-8)

马太福音:

耶稣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 马可福音14:24; 路加福音22:20)

立新约或圣约的血只表示圣言(圣言被称为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因而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由于这就是“血”的含义,所以主把酒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血。”“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 申命记32:14)。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8)

很明显,此处“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它的人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并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里面。在教会,人们可以知道,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圣餐确认了这一点。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是真正的约或圣约,无论旧约还是新约,所以在以色列人当中,血是犹太教会最神圣的代表,在犹太教会,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例如,他们要取点血,涂在房屋两侧的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殃临到他们身上(出埃及记12:7, 13, 22);燔祭的血要洒在坛的底座上,弹在亚伦和他儿子,并他们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 16, 20, 21; 利未记1:6, 11, 16; 3:2, 8, 19; 4:26, 30, 34; 8:16, 24; 17:8;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以及约柜上的幔子、那里的施恩座和香坛的四角上(利未记4:8, 7, 17, 18; 16:12-15)。在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人曾用羔羊的血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启示录7:14)

以及这段经文:

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7, 11)

不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战胜龙,是靠其它任何方法,而不是靠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天堂天使不能想到任何血,也不能想到主的受难,只能想到神性真理和主的复活。因此,当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就会感知到祂圣言的神性真理;当人想到主的受难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感知到祂的复活。我被允许从大量经历中得知,事实就是如此。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清楚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乏人的灵魂,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6)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指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由此而来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来赴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异教徒中。(以西结书39:17-21)

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即将在列族当中建立的教会。刚才(TCR 705节)已经说明,此处的“血”不可能是指血,而是指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或主的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428

428.有些人天生富

428.有些人天生富有同情心,却没有通过照着真正的仁爱行动而将其属世的同情心变得属灵;他们以为仁爱在于施舍每一个穷人,救济每一个有需要的人,无需先询问这个穷人或困苦人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他们说,这样的询问是没有必要的,神只关心所给予的帮助和施舍。然而,死后,这些人被仔细地与那些出于谨慎而做仁爱的善举之人区分开来并分离。因为那些出于对仁爱的盲目观念行事的人正在同等地向恶人和善人行善,或说给这两者都带来好处,恶人利用这些好处,或说借助为他们所做的一切而继续作恶,伤害善人。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捐助者在某种程度上要为伤害善人负责。因为向恶人行善,或施以恩惠,就像把饼给魔鬼,而魔鬼却把它变成毒药;因为魔鬼手中的一切饼都是毒药。如果不是,那么魔鬼就会通过利用善行引诱邪恶,或说把善行转移到邪恶的目的上而把它变成毒药。这也像是献给敌人一把剑,让他用来杀人;或像把牧羊人的杖交给狼人,把绵羊带到牧场,但他一拿到这杖,就把绵羊从牧场赶到沙漠里,在那里宰杀它们;或像把公共权力,或领导权和控制权交给一个强盗,而强盗的唯一目的和关注点就是掠夺,他根据掠夺物的丰富程度和价值来颁布法律和执行判决,或说施与公义和实施公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