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这四样,肉、血、饼、酒,表示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这一点从提及它们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肉”在圣言中有属灵属天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谁不明白,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而是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否则,这些陈述,即“他们必吃列王、众首领、勇士、马匹和坐车的人的肉,他们必吃饱了马匹、战车、勇士并一切战士的脂油,喝醉了地上首领的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和离奇的说辞吗?显而易见,这些事说得是主的圣餐,因为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以及大祭。既然一切属灵属天之物只关系到善与真,那么可知,肉表仁之善,血表信之真,在至高义上,表爱之圣善和智之圣真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还表属灵的良善:
我要赐给他们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爱,所以“肉心”表对良善的热爱。此外,“肉和血”表善与真,二者都是属灵的,下节“饼和酒”的含义更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那杯所喝的酒。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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