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肉、血、饼、酒这四样,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肉”是指属灵和属天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肉和血,而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否则,这些话,即“他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他们必在祂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不都是毫无意义和奇怪的词语吗?
很明显,这些话适用于主的圣餐,因为经上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也提到了大祭筵。由于属灵和属天事物只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可推知,“肉”是指仁之良善,“血”是指信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爱之神性良善和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也指属灵良善: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因此,“肉心”表示对良善的爱。“肉和血”是指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是属灵的,这一点从下文“饼和酒”的含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杯中所喝的酒。
588.为了重生,人被赋予将自己的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光中的能力,好叫他可以看到他必须意愿,并由此做什么,以便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段时间可以兴盛,死后得到永恒的祝福。如果他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自己的意愿服从它,那么他就会变得兴盛,并得到祝福;但如果他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于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变得不兴盛、不快乐。这是因为意愿天生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巨大的邪恶。因此,除非意愿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放任其意愿自由的人就会冲进巨大的邪恶,并出于他天生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或自己的满足而掠夺和杀害所有不支持他、不放纵他欲望的人。此外,除非人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理解力完善他的意愿,否则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单独性,以及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行事,只能出于直觉行事,更不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事物,由此认识神自己,从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行使思维和意愿;这种“貌似凭自己”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适应或反应,主动与被动就不可能结合一样。唯独神起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层来说,是从神那里如此行(换句话说,唯独主是主动力量;我们允许自己体验这种主动力量,并且从表面上看,我们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在来说,我们实际上是从神那里行动的)。从对这些事实的正确感知中可以看出,当人意愿的爱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时,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当它没有被提升时,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而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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