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这四样,肉、血、饼、酒,表示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这一点从提及它们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肉”在圣言中有属灵属天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邦中。(39:17-21)
谁不明白,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而是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属天之物?否则,这些陈述,即“他们必吃列王、众首领、勇士、马匹和坐车的人的肉,他们必吃饱了马匹、战车、勇士并一切战士的脂油,喝醉了地上首领的血”,不就成了毫无意义和离奇的说辞吗?显而易见,这些事说得是主的圣餐,因为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以及大祭。既然一切属灵属天之物只关系到善与真,那么可知,肉表仁之善,血表信之真,在至高义上,表爱之圣善和智之圣真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还表属灵的良善:
我要赐给他们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爱,所以“肉心”表对良善的热爱。此外,“肉和血”表善与真,二者都是属灵的,下节“饼和酒”的含义更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那杯所喝的酒。
522.一切罪恶若不移除,就仍留在人身上;人若留在自己的罪恶中,就无法得救。这一点是不证自明的。邪恶无法被移除,除非主在那些信祂且爱邻舍之人身上作工。这一点可从前面所述,尤其信那一章清楚看出来。那里(362-367节)说明:主、仁、信构成一体,就像生命、意愿和认知构成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那样消亡。那几节(368-372节)还说明:主是人内的仁与信,人是主内的仁与信。但有人会问,人怎么才能进入这结合?答复是,除非通过悔改在某种程度上移除自己的恶,否则他无法进入。我们说过,人必须移除邪恶,因为没有人这一方的配合,主就不能直接成就这一切。本章和后面自由意志那一章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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