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肉、血、饼、酒这四样,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肉”是指属灵和属天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肉和血,而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否则,这些话,即“他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他们必在祂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不都是毫无意义和奇怪的词语吗?
很明显,这些话适用于主的圣餐,因为经上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也提到了大祭筵。由于属灵和属天事物只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可推知,“肉”是指仁之良善,“血”是指信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爱之神性良善和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也指属灵良善: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因此,“肉心”表示对良善的爱。“肉和血”是指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是属灵的,这一点从下文“饼和酒”的含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杯中所喝的酒。
I.有三种普遍的爱,即: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
394.我们必须首先考虑这三种爱,因为它们对所有爱来说,都是普遍和基本的,还因为仁爱与它们中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同之处。事实上,天堂之爱既是指对主的爱,也是指对邻舍的爱;由于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都视功用为目的,所以天堂之爱可被称为对功用的爱。世界之爱不仅是对财富和财产的爱,也是对世界为取悦身体感官所提供的一切的爱,如取悦眼睛的美丽,取悦耳朵的和声,取悦鼻子的香气,取悦舌头的美味,取悦皮肤的柔软,以及得体的衣着,舒适的住所,社交的乐趣,因而源于这些和其它许多物体的一切快乐。自我之爱不仅是对尊敬、荣耀、名声和显赫或地位的爱,也是对寻求并获得高位或职位,从而统治他人的爱。仁爱与这三种爱中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同之处,因为就本身而言,仁爱是对功用的爱;事实上,仁爱希望向邻舍行善,良善和功用是一样的。这三种爱中的每一种都视功用为目的;因为天堂之爱关注属灵的功用;世界之爱关注属世的功用,属世的功用可被称为民事的功用;自我之爱关注肉体的功用,肉体的功用也可被称为家政的功用,关注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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