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肉、血、饼、酒这四样,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肉”是指属灵和属天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肉和血,而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否则,这些话,即“他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他们必在祂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不都是毫无意义和奇怪的词语吗?
很明显,这些话适用于主的圣餐,因为经上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也提到了大祭筵。由于属灵和属天事物只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可推知,“肉”是指仁之良善,“血”是指信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爱之神性良善和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也指属灵良善: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因此,“肉心”表示对良善的爱。“肉和血”是指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是属灵的,这一点从下文“饼和酒”的含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杯中所喝的酒。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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