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4

704.凡从天堂接受

704.凡从天堂接受启示者,都能从内心领悟到,上述经文中提到的肉和血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这二者在属世义上皆表示他们要纪念的十字架受难。故,当耶稣设立晚餐作为最后一个犹太人逾越节、第一个基督教复活节时,祂说:
  这为的是纪念我。(路加22:19;哥林多前书11:24, 25)
  同样,饼和酒不是指真的饼和酒,但在属世义上,它们与肉和血有着同样的含义,也就是说,祂的十字架受难,因为经上记着:
  耶稣掰开饼,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26-28;马可14:22-24;路加22:19-20)
  因此,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所谓的杯(马太26:39,42,44;马可14:36; 约翰18:11)。
  

揭秘启示录 #766

766.“她也必在火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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