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4

704.凡从天堂被光

704.凡从天堂被光照的人,都能在自己里面感知到,上述经文中的肉和血不是指肉和血;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上都是指他们要纪念的十字架受难。因此,当主设立最后一个犹太人的逾越节和第一个基督徒的逾越节时,祂说:

这为的是记念我。(路加福音22:19; 哥林多前书11:24, 25)

同样,饼和酒不是指饼和酒,但在属世意义上,它们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也就是说,是指祂的十字架受难,因为经上记着:

耶稣擘开饼,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4; 路加福音22:19-20)

因此,祂也将十字架受难称为杯(马太福音26:39, 42, 44; 马可福音14:36; 约翰福音18:11)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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