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3.主设立圣餐的过程:
耶稣与祂的门徒同度逾越节,到了晚上,与他们坐席。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马太26:26-28; 马可14:22-24; 路加22:19-20)
关于祂的肉和血,以及饼和酒,主的教导如下: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27-56)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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