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03

703.主设立圣餐的

703.主设立圣餐的过程:
  耶稣与祂的门徒同度逾越节,到了晚上,与他们坐席。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马太26:26-28; 马可14:22-24; 路加22:19-20)
  关于祂的肉和血,以及饼和酒,主的教导如下: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6:27-56)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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