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3.主是如何设立圣餐的:
耶稣与门徒守逾越节;到了晚上,耶稣与他们坐席。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4; 路加福音22:19-20)
主关于祂的肉和血、饼和酒的教义: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界的生命所赐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肉,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27-56)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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