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若不披露圣言灵义,或换句话说,若不揭示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本章主题,即圣礼的神圣就好比埋在地里的宝藏,不会被人发自内心承认。这地的估价也不可能高于普通的地;但当发现它里面有宝藏时,这地就身价倍增,买家也从中获得财富。若知道它里面的财宝价值胜过所有黄金,更是如此。
若没有灵义,这圣礼就象紧闭的房屋,里面堆满金银珠宝,但在路人看来,跟街上的其它房子没什么两样。然而,因为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黄金盖屋顶,所以它抓住路人眼球,他们驻足观看,赞美它,估价它。当房子被打开,人人都可以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那里的守护者根据各自等级,从这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给一些人作借款,给另一些人作赠礼。之所以说赠礼,是因为那里的财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圣言及其属灵内涵和圣礼及其属天内涵也是一样。
这里所讨论的圣礼,若它潜藏的神圣不揭示出来,则看似河砂,其中含有大量几不可见的金颗粒。但当其神圣被揭示出来时,它就象被收集并熔化成锭的黄金,然后被锻造成各种优美形状。若其神圣没有被揭示和看到,这圣礼就象山毛榉或杨木制成的盒子或匣子,里面装满钻石、红宝石和很多其它宝石,并被分门别类,整齐排列。若人知道盒子或匣子里藏着这种东西,谁不重视它呢?若他看到它们,发现它们还免费发放,不更加如此吗?若不揭示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即看不到它对应的天堂之物,这圣礼就象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尘世的天使。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口里听到天使般的话语,看到他的行为所带来的奇迹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口头上宣称的神圣和所看到的神圣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可通过我在灵界耳闻目睹的实例来说明。保罗在世旅行时所写的一封信被读出来,但它并未公开,所以没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众起初并不看重它;但当有人披露它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尊崇其中的一切细节。这清楚表明,仅仅宣称圣言和圣礼神圣,只要是高级神职人员所做的,的确会贴上神圣的标签;但当它的神圣被揭示出来,并呈现在人的眼前时,情形就迥然不同;这一切通过揭示圣言灵义完成。这会使外在的神圣转化成内在的神圣,神圣的归属就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也是一样。
228.“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这从“阿们”和“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实或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忠信真实的见证人”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信的一切;“见证”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信的一切,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人”,是因为它就是主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祂就在这神性中,这神性就是那里的祂自己;事实上,这神性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充满整个天堂,形成并构成它;这就是为何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神性真理因在源头和品质上是这种情况,故在此被称为“见证人”,因为它为主的神性人身作见证,并把它显明给所有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正因如此,高层天堂的天使对其它任何神性都没有感知,也不可能有任何感知,只对主的神性人身有感知;这是由于整个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流注。由此可见为何当论及主时,“见证人”表示在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为何当论及那些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时,“作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参看AE 27节)。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这是由于主的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等节,101节);从主发出的神性形成天堂,并将天使塑造成天堂的形像;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HH 13, 133, 139–140节)。
这神性真理被主称为“保惠师,真理的灵”;对此,经上说它要“为祂作见证”,它来自祂;它为祂作见证,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已经声明了:
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它从祂发出,这一点也在约翰福音声明了:
保惠师,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表示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祂要荣耀我”表示神性真理显明主的神性人身;“荣耀”是指使主的神性人身被认识。当论及主时,“荣耀”就是这个意思(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4节)。
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主自称“阿们”,是因为“阿们”表示真实,因而表示主自己;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实本身,或神性真理本身;这也是为何祂经常说“阿们”,和“阿们,阿们,或实实在在”(如在马太福音5:18, 26; 6:16; 10:23, 42; 17:20; 18:3, 13, 18; 24:2; 28:20; 约翰福音1:51; 3:11; 5:19, 24, 25; 6:26, 32, 47, 53; 8:34, 51, 58; 10:1, 7; 12:24; 13:16, 20, 21; 21:18, 25)。
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同一福音书: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翰福音17:19)
在圣言中,“圣”论及神性真理,“分别为圣,或成圣”论及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因此,主使自己分别为圣,或成圣是指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关于这些事,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3–306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相关内容。此外,“阿们”表示神性确认(参看AE 34节);在旧约也是(申命记27:15–26; 列王纪上1:36; 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11:5; 28:6; 诗篇41:13; 72:19; 89:52; 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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