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若不披露圣言灵义,或换句话说,若不揭示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本章主题,即圣礼的神圣就好比埋在地里的宝藏,不会被人发自内心承认。这地的估价也不可能高于普通的地;但当发现它里面有宝藏时,这地就身价倍增,买家也从中获得财富。若知道它里面的财宝价值胜过所有黄金,更是如此。
若没有灵义,这圣礼就象紧闭的房屋,里面堆满金银珠宝,但在路人看来,跟街上的其它房子没什么两样。然而,因为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黄金盖屋顶,所以它抓住路人眼球,他们驻足观看,赞美它,估价它。当房子被打开,人人都可以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那里的守护者根据各自等级,从这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给一些人作借款,给另一些人作赠礼。之所以说赠礼,是因为那里的财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圣言及其属灵内涵和圣礼及其属天内涵也是一样。
这里所讨论的圣礼,若它潜藏的神圣不揭示出来,则看似河砂,其中含有大量几不可见的金颗粒。但当其神圣被揭示出来时,它就象被收集并熔化成锭的黄金,然后被锻造成各种优美形状。若其神圣没有被揭示和看到,这圣礼就象山毛榉或杨木制成的盒子或匣子,里面装满钻石、红宝石和很多其它宝石,并被分门别类,整齐排列。若人知道盒子或匣子里藏着这种东西,谁不重视它呢?若他看到它们,发现它们还免费发放,不更加如此吗?若不揭示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即看不到它对应的天堂之物,这圣礼就象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尘世的天使。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口里听到天使般的话语,看到他的行为所带来的奇迹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口头上宣称的神圣和所看到的神圣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可通过我在灵界耳闻目睹的实例来说明。保罗在世旅行时所写的一封信被读出来,但它并未公开,所以没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众起初并不看重它;但当有人披露它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尊崇其中的一切细节。这清楚表明,仅仅宣称圣言和圣礼神圣,只要是高级神职人员所做的,的确会贴上神圣的标签;但当它的神圣被揭示出来,并呈现在人的眼前时,情形就迥然不同;这一切通过揭示圣言灵义完成。这会使外在的神圣转化成内在的神圣,神圣的归属就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也是一样。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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