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若不披露圣言灵义,或换句话说,若不揭示属世物与属灵物的对应,本章主题,即圣礼的神圣就好比埋在地里的宝藏,不会被人发自内心承认。这地的估价也不可能高于普通的地;但当发现它里面有宝藏时,这地就身价倍增,买家也从中获得财富。若知道它里面的财宝价值胜过所有黄金,更是如此。
若没有灵义,这圣礼就象紧闭的房屋,里面堆满金银珠宝,但在路人看来,跟街上的其它房子没什么两样。然而,因为神职人员用大理石砌墙,用黄金盖屋顶,所以它抓住路人眼球,他们驻足观看,赞美它,估价它。当房子被打开,人人都可以进入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那里的守护者根据各自等级,从这财富中拿出一部分给一些人作借款,给另一些人作赠礼。之所以说赠礼,是因为那里的财宝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圣言及其属灵内涵和圣礼及其属天内涵也是一样。
这里所讨论的圣礼,若它潜藏的神圣不揭示出来,则看似河砂,其中含有大量几不可见的金颗粒。但当其神圣被揭示出来时,它就象被收集并熔化成锭的黄金,然后被锻造成各种优美形状。若其神圣没有被揭示和看到,这圣礼就象山毛榉或杨木制成的盒子或匣子,里面装满钻石、红宝石和很多其它宝石,并被分门别类,整齐排列。若人知道盒子或匣子里藏着这种东西,谁不重视它呢?若他看到它们,发现它们还免费发放,不更加如此吗?若不揭示圣礼与天堂的对应,即看不到它对应的天堂之物,这圣礼就象穿着普通衣服出现在尘世的天使。当人们知道他是天使,从他口里听到天使般的话语,看到他的行为所带来的奇迹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口头上宣称的神圣和所看到的神圣是不同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可通过我在灵界耳闻目睹的实例来说明。保罗在世旅行时所写的一封信被读出来,但它并未公开,所以没人知道这是保罗写的。听众起初并不看重它;但当有人披露它是保罗书信之一时,他们就欢喜接受,尊崇其中的一切细节。这清楚表明,仅仅宣称圣言和圣礼神圣,只要是高级神职人员所做的,的确会贴上神圣的标签;但当它的神圣被揭示出来,并呈现在人的眼前时,情形就迥然不同;这一切通过揭示圣言灵义完成。这会使外在的神圣转化成内在的神圣,神圣的归属就变成了对它的承认。主的圣餐礼的神圣也是一样。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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