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0.关于这最神圣的圣礼,如今整个基督教界都持这种观点,只因他们赞同圣言字义;而圣餐的作用与好处唯独存在于灵义,只见于真理,这灵义一直被隐藏,现在才被揭示出来。这层含义现首次被揭示,其原因在于,此前的基督教徒有其名,仅在个别人身上留有它的影子。因为人们至今没有直接靠近和敬拜作为独一神(里面有神圣三位一体)的救主自己,而仅是间接靠近祂。这并不是靠近和敬拜,只是敬畏祂,因为祂是人得救的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而是在根本原因之下之外的间接原因。但由于真正的基督教现刚刚起步,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正被主建立,其中圣父、圣子与圣灵被视为一体,因它们在一个身位里面,所以主乐意揭示圣言灵义,以便该教会能收获洗礼与圣餐这两项圣礼的真正好处。当人们以灵眼,即觉知看到隐藏在它们里面的神圣,并藉主在圣言中教我们的方法理解这种神圣时,这事就会实现。
第18章 主不能违反圣治的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因而违反祂自己
331.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已说明,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存在(本质)本身和生命本身,一切事物都从它们获得存在和生命。我还说明,凡从祂发出之物,都具有同样的性质,例如发出的神性就是祂自己。在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当中,圣治是首要的,因为它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宇宙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这个目的通过它的方法所进行的运作和进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
既然神性发出就是祂自己,圣治是发出的首要之事,那么可推知,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就是违反祂自己。我们也可以说,主是圣治,正如我们可以说神是秩序,因为圣治就是主要关注人类救赎的神性秩序。此外,没有律法,就不可能有秩序,因为构成秩序的,是律法;一切律法都是秩序,因为律法的源头就是秩序;由此可知,正如神是秩序,祂也是其秩序的律法。这话同样可以论及圣治,即:正如主是祂的圣治,祂也是其圣治的律法。由此明显可知,主不可能违反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反它们就是违反祂自己。此外,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且通过方法来影响它,就不可能有什么运作。运作若不影响一个对象,并通过方法来影响它,是不可能的。圣治的对象就是人;它的方法是给人提供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给人提供爱的神性良善。圣治正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实现它的目的,也就是人的救赎,因为意愿目的的人也会意愿方法;因此,他在意愿实现一个目的时,就通过方法实现它。若按下列顺序来检查,这些问题会变得更清楚:
⑴为了拯救人,圣治的运作自他出生时就开始了,并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⑵出于纯粹的怜悯,圣治的运作不断通过方法进行。
⑶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是不可能的。
⑷出于直接怜悯、无需方法的瞬间得救就是教会中“会飞的大火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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