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647.“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这从论及“两个见证人”时的“随时随意”的含义清楚可知,“两个见证人”是指那些承认并称谢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意愿和实行目前为止所提到的邪恶,而是当恶人攻击从主发出的良善和真理,好对它们造成伤害时,他们给自己带来这些邪恶。诚然,圣言的字义论到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说,祂发怒,发烈怒,祂向恶人大发雷霆,向他们行恶,事实上祂愿意如此行;然而,主从不发怒、发烈怒,也不向任何人意愿或实行邪恶。事实上,主从良善以良善,从真理以来自良善的真理流入每个人,因为祂愿意将所有人都带到自己这里,拯救他们。这清楚表明,“随时随意”不是指他们随意,而是指恶人随意,或随意行恶,也就是攻击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企图伤害它们。
向人意愿邪恶的,不是主,也不是来自主、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神不是与任何人同在的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也不是惩罚的原因,而是与人同在的邪恶本身是原因。在天堂和地狱所在的灵界,一切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主从不将任何人扔进地狱,而是恶灵将自己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不是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不可能是源于邪恶的任何结果的原因。由此清楚可知本节经文所包含的内容,即:不要照字义来理解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而是要照灵义来理解;灵义是,那些向“两个见证人”行恶的人给自己带来这些东西。因为任何人向他们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并将与自己同在的真理变成虚假,因邪恶的欲望而自己毁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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