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743.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并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还没有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并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是指神性人身和圣言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说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的统治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的王权或管理而被称为“万王之王”(AR 66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明白白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 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了我,就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 以及其它地方)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 35)?谁不能由此知道,父神,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因而父神与祂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一样?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从那里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靠着圣言里的这些和其它许多考虑,羔羊将战胜他们,即法国的天主教徒。因此,由于他们已经停止敬拜教皇,所以让他们敬拜教皇说赋予他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教皇是一个人,而主是神;唯独神要被靠近、祈求、崇拜,也就是被敬拜。唯独主是要被呼求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耶和华父,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能降临并取得人身呢?”但让他们同时这样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永恒之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情况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之子。有神性人身,它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 35; 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AR 9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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