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众所周知,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神是一。他们教导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都来自圣言;只要不仅嘴上,而且从心里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都是一致的。对那些仅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接受或承认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当今基督教界许多人的情况,神只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或一个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就像封在神龛里的一个金偶像,唯有牧师或领袖拿着它的钥匙。此外,当这种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感知不到圣言里,或从圣言发出的任何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可以说因污渍而模糊不清,在神的一体性方面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正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领悟。他们闭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都像那些躲开光,进入无窗内室的人,他们在墙上摸索,寻找食物或金钱,最后获得像夜鸟那样的视力,在黑暗中观看。他们就像一个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一个妻子,而是一个淫荡的妓女;或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处女,婚礼过后,她不仅与一位过夜,还与其他人过夜。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