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众所周知,基督教会的教义教导:神是一。这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均取自圣言;只要不仅口头上,而且发自内心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就会连贯起来。对那些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认可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如今基督教界很多人的情形,神只不过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无非是锁在箱子里的一个金偶像,钥匙只在他们的领袖手里。这种人在阅读圣言时,在圣言中或从圣言感知不到任何亮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仿佛沾染了污渍而模糊不清,而涉及神一体性的地方,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就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他们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让我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就像那些逃避日光的人,他们把自己关进无窗的房子里,在墙上四处摸索,寻找食物和金钱。最后,他们获得一种如同猫头鹰那样的视力,从而能在黑暗中观看。他们类似于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真正的妻子,而是一个淫妇。他们又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少女,婚后不仅跟一位过夜,还和其他追求者过夜。
322.“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来杀害”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的毁灭。既然“死”是指人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地狱”是指诅咒,那么可推知,“杀害”在此是指摧毁人灵魂的生命;灵魂的生命就是属灵的生命;“地上的第四部分”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地”是指教会(AR 285节)。任何人都不知道“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除非他知道圣言中的数字表示什么。在圣言中,数字“二”和“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而数字“三”和“六”论及真理,并表示真理;因此,“第四部分”,或简单的“第四”表示一切良善;而“第三部分”,或简单的“第三”表示一切真理;因此,“杀害地上的第四部分”在此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显然,能力没有赐给那骑在灰白马上的来杀害可居之地的第四部分。
此外,在圣言中,“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四”具有这些含义,这一点的确可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如“四个活物或基路伯”(以西结书1, 3, 10章; 启示录4章);“两座铜山之间的四辆车”(撒迦利亚书6章);“四个角”(撒迦利亚书1:18);“祭坛的四角”(出埃及记27:1-8; 启示录9:13);“站在地的四角,执掌地上四风的四位天使”(启示录7:1; 马太福音24:31);“察罚罪孽直到第三、四代”(民数记14:18);以及其它地方的“第三、第四代”。我说,通过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证实,“四”论及良善,并表示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但由于若没有对这些经文的冗长解释,这一点就不明显,所以只提一下在天堂,“四”和“第四部分”不是指别的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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