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众所周知,基督教会的教义教导:神是一。这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均取自圣言;只要不仅口头上,而且发自内心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就会连贯起来。对那些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认可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如今基督教界很多人的情形,神只不过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无非是锁在箱子里的一个金偶像,钥匙只在他们的领袖手里。这种人在阅读圣言时,在圣言中或从圣言感知不到任何亮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仿佛沾染了污渍而模糊不清,而涉及神一体性的地方,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就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他们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让我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就像那些逃避日光的人,他们把自己关进无窗的房子里,在墙上四处摸索,寻找食物和金钱。最后,他们获得一种如同猫头鹰那样的视力,从而能在黑暗中观看。他们类似于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真正的妻子,而是一个淫妇。他们又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少女,婚后不仅跟一位过夜,还和其他追求者过夜。
17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从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在自己里面的人将被接受。“认名”是指承认某人的品质,或他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前面(AR 81, 122节)所给出的“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父”是指神性良善,“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在福音书的圣言中,主经常提到“父”,无论在何处,“父”都是指耶和华,主来自父,在父里面,父也在主里面,并且从来不是独立于主之外的任何神性。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中有大量说明。主自己就是“父”(可参看AR 21, 960节)。主提到“父”,是因为在灵义上,“父”表示良善,“父神”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当“父”这个词在圣言中被读到时,天使从不将“父”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也不能理解为其它任何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主以外,没有人知道任何父,说他们从他而生,称他们是他的儿女和继承人;主的话(马太福音23:9)就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在父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被接收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人当中。“天使”之所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神性真理,是因为天使是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中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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