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众所周知,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神是一。他们教导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都来自圣言;只要不仅嘴上,而且从心里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都是一致的。对那些仅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接受或承认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当今基督教界许多人的情况,神只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或一个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就像封在神龛里的一个金偶像,唯有牧师或领袖拿着它的钥匙。此外,当这种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感知不到圣言里,或从圣言发出的任何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可以说因污渍而模糊不清,在神的一体性方面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正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领悟。他们闭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都像那些躲开光,进入无窗内室的人,他们在墙上摸索,寻找食物或金钱,最后获得像夜鸟那样的视力,在黑暗中观看。他们就像一个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一个妻子,而是一个淫荡的妓女;或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处女,婚礼过后,她不仅与一位过夜,还与其他人过夜。
(九)任何人避各种通奸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贞洁
Life74.就属世意义而言,第六诫(它通常被称为第七诫)所提到的“通奸”不仅表示通奸或淫乱,还表示淫秽的行为、猥亵的话语和肮脏的思维。但就属灵意义而言,“通奸”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就至高意义而言,“通奸”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这些就是“各种通奸”。属世人凭理性之光能知道“通奸”包括做淫秽的事,说猥亵的话,思想肮脏的东西;但他不知道通奸也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更不知道它表示否认主的神性,亵渎圣言。因此,他也不知道通奸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邪恶,以致它可称作恶魔本身,或邪恶的巅峰,因为凡陷入属世通奸的人也陷入属灵通奸,反之亦然。这一点在另一本关于婚姻的小册子中有所说明。而事实上,那些出于其信仰和生活并未将通奸视为罪的人每时每刻都陷入各种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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