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7

697.记事六:

697.记事六:

有一次,我看到不远处出现了一种奇异的空中现象。我看到一朵云分裂成了几朵小云,其中一些云是深蓝色的,一些云是黑色的;我看到它们可以说互相碰撞,擦出一道道光芒;这些光芒时而像尖剑一样锋利,时而像断剑一样钝化,时而互相照射,时而撤回,就像在打拳击一样。通过这种方式,这些不同颜色的云朵似乎互相在打仗,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在玩耍。由于这个现象似乎离我不远,所以我举目仔细观看,看到男孩、年轻人和年长者走进一座用大理石建在斑岩地基上的房子。这个现象就出现在这座房子之上。我向一个进去的人说话,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回答说:“这是一所学校,年轻人在这里被教授与智慧有关的各种问题。”

听到这话,我就与他们一起进去。我在灵里,也就是说,处于类似于灵界居民的状态,灵界的居民被称为天使和灵人。在学校里,我看到房间前面有一把大座椅,中间是长凳,四周都是座位,入口上方有一个旁听席。座椅是为年轻人准备的,他们将回答届时提出的问题;长凳是为听众准备的,座位是为那些在之前的场合智慧作答的人准备的,旁听席是为年长者准备的,他们是这次活动的仲裁者和评委。旁听席中间有一个讲坛,那里坐着一位智者,他们称他为校长,他提出问题,年轻人则从座椅上回答问题。所有人集合完毕,讲坛上的那个人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这个问题,你若能就解决它: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所有人都惊呆了,对此窃窃私语;坐在长凳上的一些人惊呼:“从萨图尔努斯时代或黄金时代到我们自己的时代,人类当中有谁能通过任何理性思考看到,并充分理解灵魂是什么,更不用说它的性质是什么了?这个问题难道不是超出了所有人的理解力的范围了吗?”但对此,旁听席上的人回答说:“这个问题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请给出你们的答案!”于是,那天被选中的年轻人起身上去,回答这个问题。他们有五个人,经过年长者的检查,发现他们非常聪明,然后,他们坐在座椅旁边的沙发上,后来按着就座的顺序上去。每个人上去时都要穿上一件乳白色丝绸束腰外衣,上面套着一件绣着花朵的细羊毛长袍,还有一顶帽子,帽子上有一朵玫瑰花,周围镶嵌着小蓝宝石。

我看见第一个如此穿戴的年轻人上去,坐在座椅上,说:“自创造之日起,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就一直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它是隐藏在只属于神的宝藏中的一个谜。然而,这一点已经披露了,即:灵魂像女王一样居住在人里面;至于她的宫廷在哪里,这一直是学者们猜测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它在大脑和小脑之间的小结节或小腺体中,这个结节或腺体被称为松果体。他们把灵魂的住处固定在这个地方,因为整个人都由大脑和小脑来支配,而大脑和小脑是由松果体来调节的。因此,凡随意调节脑的东西,也都从头到脚调节整个人。”他还补充说:“因此,对世界上的许多人来说,这个猜测似乎是真的,或至少是可能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它被当作虚构而遭到弃绝。”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和帽子;第二个指定发言者穿上它们,在座椅上就座。他对灵魂的看法如下:走遍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众所周知,灵魂是存在的,它在人里面,至于它在哪里,这是一个猜测的问题。然而,这一点是肯定的,即:它在头脑中,因为理解力在那里思考,意愿在那里意图;人的五种感官在头的前面部分,也就是说,在脸上。对所有这些,即意愿、理解力和五种感官来说,其生命只来自灵魂;灵魂从内在居住在头脑中。但我不敢说它的宫廷或确切位置在哪里。有时,我同意那些在三个脑室为它分配一个座位的人;有时,我同意那些把它放在纹状体中的人;有时,我又同意那些把它放在两个脑的髓质,或放在皮质,或放在硬脑膜中的人;因为支持这些位置或猜想的证据并不缺乏。支持三个脑室的证据是,它是动物灵和大脑淋巴的容器。支持纹状体的证据是,它们形成骨髓,神经通过骨髓发出,两个脑通过骨髓延伸到脊柱;从脊柱和骨髓中发出构成整个身体结构的纤维。支持两个脑的髓质的证据是,髓质是所有构成整个人基础的纤维的集结和积聚。支持皮质的证据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因而一切纤维的开始,进而一切感觉和运动的开始都在皮质中。支持硬脑膜的证据是,硬脑膜是两个脑的共同覆盖物,并通过一种连续性从那里延伸到身体的心脏和内脏。至于我自己,我不会决定支持一个超过另一个。我恳求你们自己决定,并选择你们更喜欢的那一个。”

说完这些话,他离开座椅,把外衣、长袍和帽子递给第三个人;他就走到座椅前就座,发言如下:“我,一个年轻人,和这么崇高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呢?我向坐在我两侧的学者们呼吁,向你们旁听席上的各位智者呼吁,甚至向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呼吁,是否有人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为自己获得关于灵魂的任何观念。但关于灵魂在人里面的位置,我和其他人一样可以形成猜测;我猜测它存在于心脏,从那里存在于血液中。这是我的猜测,因为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头部;事实上,心脏将被称为主动脉的大动脉发送到全身,将被称为颈动脉的血管发送到头部的各个部分。因此,人们普遍认为,灵魂从心脏通过血液来维持和滋养身体和头部的整个有机系统,并赋予它生命。为这个立场增加可信度的另一个事实是,在圣经中,经上经常提到灵魂和心,如:你要全灵魂全心爱神,神在人里面创造一个新灵魂和一个新心(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 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以及别处);经上甚至明确指出,血是肉体的灵魂(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一些人大声喊道:“学问!学问!”他们是神职人员。

然后,第四个年轻人穿上前一个发言者的衣服,登上座椅说:“我也怀疑没有人具有如此敏锐和精练的聪明才智,以至于能清楚感知到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又是什么。因此,我认为,凡试图窥探此事的人都是在徒劳地浪费自己的技能或敏锐性。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即:人的灵魂存在于人的整体和这个整体的每个部分中,因而既存在于头部和它的每个部分中,也存在于身体和它的每个部分中;在任何具体的地方,而不是在每个地方给它指定一个座位,这是现代人的一个徒劳无用的发明。此外,灵魂是一种属灵实质,延伸和地方或位置都不能论及属灵实质,只有居住和充满才能论及它。再者,每个人在提到灵魂时,不都是指生命吗?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吗?”这个观点得到了许多听众的赞同。

在他之后,第五位起身,穿上同样的衣服,从座椅上发言如下:“我不会停止询问灵魂在哪里,无论是在身体的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身体的每个地方;但从我自己的知识库和宝藏中,我会打开心智,问自己这个问题,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每个人都认为灵魂是某种纯净事物,这种事物可以比作以太、空气或风,其中有一种由理性产生的生命元素,这种生命元素将我们与动物区分开来。我的这个观点是基于以下事实:当一个人死亡时,我们就说他呼出或放弃了自己的灵魂或灵,或断气了。因此,死后活着的灵魂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的气息,这种具有思考力的生命就被称为灵魂。灵魂还能是什么呢?但我听旁听席上的一些人说,关于灵魂的问题,即灵魂是什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并未超出理解力的范围,而是在理解力的范围和权限之内,所以我请求并祈祷他们自己为我们揭开这个永恒奥秘!”

于是,旁听席上的年长者就朝提出这个问题的校长望去,校长明白他们点头示意,是希望他下去教导他们。于是,他立刻从讲坛上下来,穿过礼堂,登上座椅;他在那里伸手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人至内在和最纯粹的本质?然而,没有形式的本质只是理性的虚构。因此,灵魂是一种形式;现在,我将继续描述这种形式的性质。它是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形式;爱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事物被称为感知。智慧的感知源于情感,并与这些情感一起构成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包含无数事物,这些事物处于这样的顺序、系列和连贯性,以至于它们可称为一体,因为不能从它那里取走任何东西,也不能给它添加任何东西,否则就会改变它的性质。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式吗?爱的一切事物和智慧的一切事物不就是这种形式的基本要素吗?在人里面,这些存在于灵魂中,并从灵魂而存在于头部和身体中。

“你们被称为灵人和天使;在世上,你们以为灵人和天使就像风或以太,因而是心智或意向,或是纯粹的理智和理性原则。但现在你们清楚看到,你们是真正地实实在在的人,在世上在一个物质身体中生活和思考。你们现在知道,生活和思考的不是这个物质身体,而是这个身体中的属灵实质;你们称之为灵魂,尽管你们不知道它的形式,但现在你们已经看到它,并将继续看到它。你们都是灵魂,关于灵魂不朽,你们听过、想过、说过、也写过很多;你们因是来自神的爱和智慧的形式,所以永远不会死。因此,灵魂是一种人的形式,不能从这种形式中取走一丁点,也不能给它添加一丁点;它是整个身体的一切形式的至内在形式。由于外在形式从内在形式中接受本质和形式,所以在你们自己和我们看来,你们都是灵魂。总之,灵魂就是人本身,因为它是至内在的人;因此,它的形式是完全和完美的人的形式。然而,它不是生命,而是从神那里接受生命的最近的容器,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对这些话表示赞赏,但有些人说:“我们会考虑这个问题。”然后,我回家了。看哪,现在在学校上方出现了一朵亮云,取代了之前的那个现象,没有了任何相互竞争的条纹或光线。这朵云穿透屋顶,照亮了墙壁;我听说,他们看到了文字,其中有这样一行字:

耶和华神形成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诠释启示录 #239

239a.“瞎眼、赤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

239b.“瞎眼的”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表示那些因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想在此引用其中一些经文,从中可以看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而在字面上是属世的;因此,属世的圣言字义拥有一个珍藏在它里面的灵义。“瞎眼的或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或重建;“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的聋子”表示那些愿意服从真理,因而过一种良善生活,但因没有圣言而不能的人;“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的瞎子”表示那些因无知而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那时他们必理解。显然,所指的并不是字面上的聋子和瞎子。

同一先知书: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4–6)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说明那时,那些信祂的人将得救。“瞎子的眼必打开”表示那时,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将理解;“聋子的耳必开通”表示那时,那些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和意愿的人将在良善上服从和生活。故经上说:“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旷野”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良善的地方,“水”表示真理,“河”表示源于真理的聪明。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8)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在外邦人当中的教会的建立。“祂必开瞎子的眼”表示那时,那些以前处于无知的人将理解真理;“祂必领被囚的出监狱”表示他们将从无知和虚假中被领出来。“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表示神性本身将取得一个人身。

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此处“瞎子”也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任何理解的人;他们被引到不知道的道和路上表示他们将要接受的真理之真理和良善;“我要使他们的黑暗变为光明”表示对无知的虚假的驱散,以及光照。

又:

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拘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你要将有眼而瞎的民带出来,有耳而聋的带出来。(以赛亚书43:5–8)

这些话也论及主在外邦人或列族当中的教会的建立;“从东、西、北、南领种来”表示所有人,无论他们属哪个宗教;因为“东”和“西”表示爱之良善清晰和模糊的地方;“北”和“南”表示信之真理处于模糊和光明的地方。此处所指的是那些由于无知而处于模糊的人,因为经上说:“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那些接受真理的人被称为“众子”,那些接受良善的人被称为“众女”;“从远方”和“从地极”表示那些离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遥远的人。“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创造的,是我所形成、所作成的”表示所有承认主的人都将被主接受和改造。他们就是此处“有眼而瞎的,有耳而聋的”所表示的人。

又: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我们在幽暗中行走,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 10)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黑暗”和“幽暗”表示虚假;“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是指因虚假而犯错或迷失,尽管他们可以处在来自圣言的光中。

又: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他们是不知道,不知道明白的牧人。(以赛亚书56:10, 11)

此处“瞎眼的”也表示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尽管他们拥有圣言;“瞎眼的”明显表示这些人,因为经上说:“他们不知道,不知道明白。”

耶利米书:

我必将他们从北方之地领来;他们当中有瞎子,瘸子;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以恳求领他们;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8, 9)

“北方之地”是指无知的虚假盛行的地方;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子”;“我把他们引到平直路上的水泉旁”表示他们被引入真理。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锡安使火着起,吞灭了锡安的根基,这都因她先知的罪和她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1, 13, 14)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吞灭她根基的火”是指将要驱散一切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自我之爱;“先知的罪和祭司的罪孽”是指那些教导真理和良善之人的败坏;“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表示他们将因此不明白任何真理。玷污他们的“血”是指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和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表示通过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亵渎。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要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聪明人。这清楚表明“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和“以疯狂击打骑马的”表示什么。“马”表示理解力(参看小册子《白马》,1–6节)。

诗篇: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诗篇146:7, 8)

那些处于虚假,并渴望从它们当中被释放的人被称为“被囚的”;“瞎子”是指那些因此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之人;“开他们的眼”是指使他们理解。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约翰福音12:39, 40)

“瞎了眼,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明显表示不理解真理。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他们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看不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知道真理的人,因而表示外邦人;但“看得见的”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拥有圣言的人,因而表示犹太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反而成为瞎子”;但论到前者,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经上之所以说“他们的罪还在”,是因为他们说,他们不是瞎眼的,而是看得见;原因在于,他们虽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却不愿看见并承认真理,因而也不愿看见并承认主。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人当中的文士和法利赛人为领瞎子的瞎子(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以及瞎眼领路的,愚蠢瞎眼的(马太福音23:16, 17, 19, 24)。

约翰福音:

耶稣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耶稣对门徒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说了这话,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于是他去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1, 5–7)

没有人能明白为何主如此行,除非他知道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就内义或灵义而言,“生来瞎眼的人”是指那些出生在教会之外,因而无法知道关于主的任何事,或从圣言被教导的人。主用地上的唾沫所和的“泥”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改造;“地”是指圣言所在的教会;“泥”是指形成的终端神性;“把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是指由此赋予对真理的理解;“西罗亚池子”也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那里“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得以洁净。这就是这段经文所表示的,迄今为止,这一点一直是隐藏的。“地”表示教会(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6, 10570节);“泥”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因而表示形成的良善(AC 1300, 6669节);“西罗亚池子”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8:6);耶路撒冷的池子一般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以赛亚书22:9, 11)。

马可福音:

耶稣来到伯赛大,他们带一个瞎子来,求耶稣摸他。耶稣手拉着瞎子,领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问他看见什么没有。他往上一看,说,我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随后耶稣又按手在他眼睛上,叫他往上看;那时他就复原了,样样都看得清楚了。(马可福音8:22–27)

至于这些话涉及什么,这一点只能从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得知;人若不理解这一切,就只能看见所做的这些事,并且对此的思维或许是纯属世的;但主在世上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都包含按顺序从最高到终端、因而完全的属灵事物,一切神迹和对它们的描述也是如此。主所恢复看见的瞎子表示属灵的瞎子,就是那些不知道和理解真理的人。此处提到的瞎子之所以被领到村外,是因为“伯赛大”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吐唾沫在他眼睛上”和前面提到的“用唾沫和泥”具有类似含义;后来主摸他的眼睛表示主从神性光照他;正因如此,瞎子刚开始看见人,好像树木在行走;这句话表示凭字义而对真理的一般和模糊的感知;“树”也表示知识,“行走”表示生活。“主摸了他之后,他样样都看得清楚了”表示从主被教导和光照之后,他理解了真理;这种含义就包含在这些话中,并被天使感知到。“伯赛大”这个村或镇表示诅咒,因不接受主,这一点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清楚看出来;“摸”表示传递和转移,但在此表示光照,因为被摸的,是眼睛(参看AE 79节)。“树”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2722, 2972, 7692节);“行走”表示生活(AC 519, 1794, 8417, 8420节; AE 97节)。

239c.此外,主所治愈的一切“瞎子”都表示那些处于无知,却接受主,并通过圣言被祂光照的人;一般来说,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也就是属灵事物;因此,祂的神迹是神性,因为正是神性从最初行动,并将这些事物呈现在终端。由此清楚可知,主所治愈的“瞎子”表示什么(关于他们,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10:46–52; 路加福音7:21-33; 18:35–43)。

由于“瞎子”表示那些没有真理的知识,从而不理解真理的人,所以在赋予以色列人的法律和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在亚伦或利未人的子孙中,凡瞎眼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也就是献祭。(利未记21:18)

利未记:

瞎眼的都不可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又:

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19:14)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之所以制定这些律法,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其中的一切事物或仪式都代表属灵事物,它们对应于这些属灵事物。因此,下面的诅咒也是向那些不守诫命的人宣告的,摩西五经:

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耶和华必用癫狂,瞎眼和内心的惊愕击打你;你必在午间摸索,好像瞎子在幽暗中摸索一样。(申命记28:15, 28, 29)

这些话也表示那些不通过遵行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那些事而听从主的声音之人必受到属灵的瞎眼和惊愕的击打。属灵的眼瞎和属灵的内心惊愕是指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午间摸索”是指在教会,就是真理之光通过圣言被赐下的地方,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午间”表示真理在光中的地方(参看《属天的奥秘》,9642节;《天堂与地狱》,148—149, 1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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