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7.记事六:
一次,我看到不远处显现一个气象,只见一团云分成许多小团,有的蓝色,有的黑色。它们互相碰撞,划出道道光线,时而像利刃,时而像钝剑,时而刺射,时而收回,仿佛一场激战。不同颜色的云朵就这样碰撞着,不过这并非真的战斗。由于相离不远,我举目仔细观看,见许多男子正进入一座殿,有少年,有青年,有老年。殿基是大理石和花斑岩的,我看到的气象就发生在殿的上空。我向一个正要进殿的人询问来由,他说这是一座学院,年轻人来这里获得各种智慧。
听到这话,我随他们一同进殿。当时我在灵里,换言之,我与灵界的精灵和天使处于一样的状态。我看到大厅前面有一个讲台,中间有许多长凳,四围有许多座椅,入口对面有一排座位。讲台是为轮流作答的年轻人,长凳是为听众,座椅是为已经作答的人,前排座位是为作评判的长者。座位中间有一个讲坛,称为院长的智者坐在那里。问题由他提出,年轻人就到讲台作答。各就各位以后,院长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如下问题,什么是灵魂,它的性质又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在座的人面面相觑,窃窃私语。有几个坐在长凳上的人惊呼:“从上古时代直到如今,有谁靠自己冥思苦想,弄懂了什么是灵魂呢?更别说灵魂的性质了!毫无疑问,这问题是远远超出人的思维能力!”但坐在前排的人却回答说:“这问题并不超出人的理解能力,是可以思考明白的。你们回答就行了。”当天被选中的年轻人就依次站起来,到讲台回答问题。共有五人,他们经长者鉴定,被认为是相当聪明的,正坐在靠近讲台的沙发上。他们照就座的顺序,轮流走上讲台。每个人上台时都要穿一件白色丝绸外衣,再披一件织着花纹的细羊毛长袍,头戴一顶礼帽,上面扎一束由许多小蓝宝石围绕的玫瑰花饰。
第一位穿戴完毕,走上讲台说:“自从创世以来,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还没有启示给任何人,尚隐藏在独一神的宝库中。但人们至少发现,灵魂就像一位女王,居住在人体内。但女王的宫殿何在,学者们还只是猜测。有的认为在大小脑之间的结节上,就是称为松果腺的地方。他们猜测灵魂的宝座在此,因为整个人是受大脑与小脑的支配,而大脑与小脑又由松果腺来协调。所以,能随意支配大脑与小脑的,必能从头到脚支配整个人。世上有很多人认为这种观点是正确的,至少是大有可能的,但后来又被认为是纯属想象。”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摘下礼帽。第二位就穿上,登上讲台。他认为遍及整个天堂和人间,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他说:“我们都知道灵魂的存在,它就在人里面,但到底在哪,还只是猜测。不过有一点倒可以确定,就是它位于头部,因为理性在此思考,意愿在此作决定。再者,人的五种感官都在头的面部,唯独住在头部的灵魂给它们带来生命力。但其具体位置在哪,我不敢妄下定论。有的认为在三个脑室,有的认为在纹状体,有的认为在两脑的髓质,有的认为在大脑皮层,有的认为在硬脑膜。我觉得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和根据。赞成位于三个脑室的人,其理由是,它是精神和大脑各种淋巴的容器。赞成位于纹状体的人,其理由是,它构成神经赖以传递信息、两脑与脊柱得以连接的骨髓,从脊柱发出的神经纤维再将整个人体有机结合起来。赞成位于两脑髓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集结,构成整个人的雏形。赞成位于大脑皮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起点,因而也是所有感官和运动的起点,可以说,人的始与末都在这里。赞成位于硬脑膜的人,其理由是,它是两脑共有的保护性覆盖物,并延伸到心脏和其它脏腑。在我看来,这些观点难分高下。所以请你们自己选择和决定最佳的答案。”
说完以后,他走下讲台,将长袍、外衣和礼帽交给第三位。第三位就上台,说:“像我这般年纪的人,怎能参透如此高深的问题呢?请问坐在四围的学者,坐在前排的智者,更请问最上层天的天使,谁能凭自己的理性对灵魂有任何了解呢?至于灵魂在哪,我倒有个不错的猜想。我认为它位于心脏,因此也渗透到血液中。我的理由是,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大脑。从心脏发出一条大动脉,贯通全身,又发出一条颈动脉,贯通大脑。人们因此普遍承认,灵魂通过心脏流出的血液维持、滋养包括身体和大脑的整个生命机体,赋予人生命活力。此外,圣经多次提到‘心与灵’,这也是一个原因。例如,人当尽心尽意爱神,神要给人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马太22:37;马可12:30, 33;路加10:27等等),甚至明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台下一些神职人员高呼:“你太有才了!”
然后,第四位穿戴好服装和礼帽,走上讲台,说:“我也觉得没有人具备此等智慧,竟能参透灵魂及其性质。因此我想,任何试图参透灵魂的人,必定费尽心思,徒劳无功。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认为灵魂内住于整个人体,贯通于身体各个部位,同时存在于大脑和躯体。现代学者将灵魂限定于某个部位,而不是整个人体,这是徒劳无益的发明。再者,灵魂是一种灵质,不能赋予空间和位置的属性,只能说是内住和充满。还有,当人提到灵魂的时候,谁不是理解为生命呢?而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个人体和各个部位吗?”许多听众赞同这种观点。
随后第五位依样穿戴,走上讲台,说:“我不大在乎灵魂到底在哪,是在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人体。然而对于灵魂是什么,有怎样的性质,我愿意说说自己的观点。人们都将灵魂想象为某种纯于自然的东西,可以比作气或风,内含理性的活力。这是人高于动物的地方。人死的时候,我们就说他呼出了他的灵魂,吐出了最后一口气。我的观点就是基于这个事实。因此,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被人认为是气一般的存在,内含思想的活力。除此之外,灵魂还能是什么?不过我先前听前排的长者说,该问题并未超出人的理性,是可以明白的,我就索性请你们自己来解开这千古之谜。”
前排的诸位长者就望向提出问题的院长。院长看到他们点头,示意他下去给以解答,就立时从讲坛下来,穿过会众,登上讲台,伸手示意,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一个人至深至微的本质呢?然而,本质能脱离形体而存在吗?没有形体的本质不等于虚构幻想吗?故此,灵魂必有形状,至于是怎样的形状,下面我就加以解释。它是爱的一切元素与智慧的一切元素的形状。爱的一切元素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元素称为觉知。情感和觉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包含无以数计的元素,它们井然有序地凝聚为一个连贯的整体。称为整体,因为它无可取走,也无可加添。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状吗?爱的一切元素和智慧的一切元素不就是此形状的要素吗?这些要素存在于人的灵魂里,并通过灵魂存在于人的大脑和身体里。”
“你们被称为精灵或天使;尚在尘世的时候,你们曾以为精灵和天使是风或气一样的存在,就是人的思想或意向。但现在你们已清楚地看到,你们是实实在在的人,曾在尘体内生活和思想的人。你们也知道使人活着和思考的不是尘体,而是尘体内的灵质。你们将其称为灵魂,只是不知它呈什么形状。但如今你们已看见灵魂,你们都是灵魂,曾多多听闻、思考、谈论和著述它的不朽。由于你们是从神而来的爱与智慧的形状,所以永远不死。因此,灵魂是人的形状和模样,不能取走什么,也不能塞进什么,是贯穿人体的至为内在的形状。由于外在的形状都从内在获得本质和形状,因此你们就是灵魂,正如你在别人和自己眼中所呈现的那样。简言之,灵魂是人的真我,是至为内在的人。因此,其形状是完整的人的形状。但它不是生命的本体,而是直接从神接受生命的载体,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为院长的讲演鼓掌喝彩,但也有人说:“我们还得仔细想想。”回去的路上,我突然看到殿的上空有一团明亮的云穿透殿顶(先前是不同颜色的云朵彼此碰撞,划出道道光线),将大殿照得金碧辉煌。听说他们看到墙上有字显现,其中有一句写道:“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世纪2:7)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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