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7

697.记事六:

697.记事六:
  一次,我看到不远处显现一个气象,只见一团云分成许多小团,有的蓝色,有的黑色。它们互相碰撞,划出道道光线,时而像利刃,时而像钝剑,时而刺射,时而收回,仿佛一场激战。不同颜色的云朵就这样碰撞着,不过这并非真的战斗。由于相离不远,我举目仔细观看,见许多男子正进入一座殿,有少年,有青年,有老年。殿基是大理石和花斑岩的,我看到的气象就发生在殿的上空。我向一个正要进殿的人询问来由,他说这是一座学院,年轻人来这里获得各种智慧。
  听到这话,我随他们一同进殿。当时我在灵里,换言之,我与灵界的精灵和天使处于一样的状态。我看到大厅前面有一个讲台,中间有许多长凳,四围有许多座椅,入口对面有一排座位。讲台是为轮流作答的年轻人,长凳是为听众,座椅是为已经作答的人,前排座位是为作评判的长者。座位中间有一个讲坛,称为院长的智者坐在那里。问题由他提出,年轻人就到讲台作答。各就各位以后,院长站起来说:“现在请回答如下问题,什么是灵魂,它的性质又是什么?”
  听到这个问题,在座的人面面相觑,窃窃私语。有几个坐在长凳上的人惊呼:“从上古时代直到如今,有谁靠自己冥思苦想,弄懂了什么是灵魂呢?更别说灵魂的性质了!毫无疑问,这问题是远远超出人的思维能力!”但坐在前排的人却回答说:“这问题并不超出人的理解能力,是可以思考明白的。你们回答就行了。”当天被选中的年轻人就依次站起来,到讲台回答问题。共有五人,他们经长者鉴定,被认为是相当聪明的,正坐在靠近讲台的沙发上。他们照就座的顺序,轮流走上讲台。每个人上台时都要穿一件白色丝绸外衣,再披一件织着花纹的细羊毛长袍,头戴一顶礼帽,上面扎一束由许多小蓝宝石围绕的玫瑰花饰。
  第一位穿戴完毕,走上讲台说:“自从创世以来,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还没有启示给任何人,尚隐藏在独一神的宝库中。但人们至少发现,灵魂就像一位女王,居住在人体内。但女王的宫殿何在,学者们还只是猜测。有的认为在大小脑之间的结节上,就是称为松果腺的地方。他们猜测灵魂的宝座在此,因为整个人是受大脑与小脑的支配,而大脑与小脑又由松果腺来协调。所以,能随意支配大脑与小脑的,必能从头到脚支配整个人。世上有很多人认为这种观点是正确的,至少是大有可能的,但后来又被认为是纯属想象。”
  说完以后,他脱下长袍、外衣,摘下礼帽。第二位就穿上,登上讲台。他认为遍及整个天堂和人间,没有人知道灵魂是什么,其性质又是什么。他说:“我们都知道灵魂的存在,它就在人里面,但到底在哪,还只是猜测。不过有一点倒可以确定,就是它位于头部,因为理性在此思考,意愿在此作决定。再者,人的五种感官都在头的面部,唯独住在头部的灵魂给它们带来生命力。但其具体位置在哪,我不敢妄下定论。有的认为在三个脑室,有的认为在纹状体,有的认为在两脑的髓质,有的认为在大脑皮层,有的认为在硬脑膜。我觉得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和根据。赞成位于三个脑室的人,其理由是,它是精神和大脑各种淋巴的容器。赞成位于纹状体的人,其理由是,它构成神经赖以传递信息、两脑与脊柱得以连接的骨髓,从脊柱发出的神经纤维再将整个人体有机结合起来。赞成位于两脑髓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集结,构成整个人的雏形。赞成位于大脑皮质的人,其理由是,它是所有神经纤维的起点,因而也是所有感官和运动的起点,可以说,人的始与末都在这里。赞成位于硬脑膜的人,其理由是,它是两脑共有的保护性覆盖物,并延伸到心脏和其它脏腑。在我看来,这些观点难分高下。所以请你们自己选择和决定最佳的答案。”
  说完以后,他走下讲台,将长袍、外衣和礼帽交给第三位。第三位就上台,说:“像我这般年纪的人,怎能参透如此高深的问题呢?请问坐在四围的学者,坐在前排的智者,更请问最上层天的天使,谁能凭自己的理性对灵魂有任何了解呢?至于灵魂在哪,我倒有个不错的猜想。我认为它位于心脏,因此也渗透到血液中。我的理由是,心脏通过血液支配身体和大脑。从心脏发出一条大动脉,贯通全身,又发出一条颈动脉,贯通大脑。人们因此普遍承认,灵魂通过心脏流出的血液维持、滋养包括身体和大脑的整个生命机体,赋予人生命活力。此外,圣经多次提到‘心与灵’,这也是一个原因。例如,人当尽心尽意爱神,神要给人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马太22:37;马可12:30, 33;路加10:27等等),甚至明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记17:11, 14)。”听到这些话,台下一些神职人员高呼:“你太有才了!”
  然后,第四位穿戴好服装和礼帽,走上讲台,说:“我也觉得没有人具备此等智慧,竟能参透灵魂及其性质。因此我想,任何试图参透灵魂的人,必定费尽心思,徒劳无功。但我从小就坚信古人的观点,认为灵魂内住于整个人体,贯通于身体各个部位,同时存在于大脑和躯体。现代学者将灵魂限定于某个部位,而不是整个人体,这是徒劳无益的发明。再者,灵魂是一种灵质,不能赋予空间和位置的属性,只能说是内住和充满。还有,当人提到灵魂的时候,谁不是理解为生命呢?而生命不是存在于整个人体和各个部位吗?”许多听众赞同这种观点。
  随后第五位依样穿戴,走上讲台,说:“我不大在乎灵魂到底在哪,是在某个部位还是在整个人体。然而对于灵魂是什么,有怎样的性质,我愿意说说自己的观点。人们都将灵魂想象为某种纯于自然的东西,可以比作气或风,内含理性的活力。这是人高于动物的地方。人死的时候,我们就说他呼出了他的灵魂,吐出了最后一口气。我的观点就是基于这个事实。因此,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被人认为是气一般的存在,内含思想的活力。除此之外,灵魂还能是什么?不过我先前听前排的长者说,该问题并未超出人的理性,是可以明白的,我就索性请你们自己来解开这千古之谜。”
  前排的诸位长者就望向提出问题的院长。院长看到他们点头,示意他下去给以解答,就立时从讲坛下来,穿过会众,登上讲台,伸手示意,说:“请听我说。谁不认为灵魂是一个人至深至微的本质呢?然而,本质能脱离形体而存在吗?没有形体的本质不等于虚构幻想吗?故此,灵魂必有形状,至于是怎样的形状,下面我就加以解释。它是爱的一切元素与智慧的一切元素的形状。爱的一切元素称为情感,智慧的一切元素称为觉知。情感和觉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包含无以数计的元素,它们井然有序地凝聚为一个连贯的整体。称为整体,因为它无可取走,也无可加添。人的灵魂不就是这样一种形状吗?爱的一切元素和智慧的一切元素不就是此形状的要素吗?这些要素存在于人的灵魂里,并通过灵魂存在于人的大脑和身体里。”
  “你们被称为精灵或天使;尚在尘世的时候,你们曾以为精灵和天使是风或气一样的存在,就是人的思想或意向。但现在你们已清楚地看到,你们是实实在在的人,曾在尘体内生活和思想的人。你们也知道使人活着和思考的不是尘体,而是尘体内的灵质。你们将其称为灵魂,只是不知它呈什么形状。但如今你们已看见灵魂,你们都是灵魂,曾多多听闻、思考、谈论和著述它的不朽。由于你们是从神而来的爱与智慧的形状,所以永远不死。因此,灵魂是人的形状和模样,不能取走什么,也不能塞进什么,是贯穿人体的至为内在的形状。由于外在的形状都从内在获得本质和形状,因此你们就是灵魂,正如你在别人和自己眼中所呈现的那样。简言之,灵魂是人的真我,是至为内在的人。因此,其形状是完整的人的形状。但它不是生命的本体,而是直接从神接受生命的载体,因而是神的居所。”
  许多人为院长的讲演鼓掌喝彩,但也有人说:“我们还得仔细想想。”回去的路上,我突然看到殿的上空有一团明亮的云穿透殿顶(先前是不同颜色的云朵彼此碰撞,划出道道光线),将大殿照得金碧辉煌。听说他们看到墙上有字显现,其中有一句写道:“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世纪2:7)

圣治 #136

136.⑶没有人能因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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