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6

696.记事五:

696.记事五:
  有一次,我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笛卡儿和莱布尼兹的门生们交谈,以了解他们对灵魂与身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出现了九个人,三个亚里士多德学派,三个笛卡儿学派,三个莱布尼兹学派。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在远处,可以看到三个头戴桂冠者,彼此相距甚远;凭借天堂流入的觉知,我认出他们就是这些学派的真正领袖或创始人。而站在莱布尼兹后面的另一个人则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我被告知他是克里斯提安?沃尔夫(近代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唯心论哲学的直接继承人,官能心理学思想的系统化者,被称为“官能心理学之父”)。
  这九人见面互致问候后,开始以柔和的语调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从地底升上来,右手举着火把,在他们面前挥动。这三派随即变成敌人,彼此怒视;因为他们急欲争吵和反驳。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首先发言:“谁不明白,物体藉感官流入灵魂,如同人穿过门厅进入内室,灵魂就是根据这流入进行思考?当情人看到美丽少女或他的新娘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发光,并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当守财奴看见鼓鼓的钱袋时,难道他所有的感官不会因它们而激情高涨?结果,他将这种热情传给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当傲慢的人听到别人恭维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将这些阿谀奉承之词传给他的灵魂?身体感官不就象大厅的入口,唯独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这些以及大量类似例子必使人推断出,流入来自大自然,换句话说,它是物质的。”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学派用手指敲打前额,之后收回说:“哎呀,你是从表象说的,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不是眼睛热爱那少女或新娘,而是灵魂吗?同样,身体感官本身并不渴望袋子里的金钱,而是受灵魂控制。再者,难道耳朵会陶醉于奉承者的恭维吗?产生感觉的难道不是感知吗?感知是灵魂的功能,不是器官的。若你愿意,请告诉我们,使得舌与唇说话的是不是思维?使得手劳作的是不是意愿?然而思维和意愿都是灵魂的功能。所以,使得眼看、耳听,以及其它感官感觉、专心、注意的岂不是灵魂?这些以及无数类似例子,使每一个智慧超越身体感官印象之人皆可推断出,并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只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我们称这为偶然流入,或灵性流入。”
  听完这番话,站在这两个三人组后面的三个人,也就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听到了双方的辩论,并比较了它们,发现在很多点上,后者的论据较有力,而在其它很多点上,前者的论据较有力。因此,若你们愿意,我们愿意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如何解决时,他们说:“既不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也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而是两项活动瞬间和谐进行,一位著名作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预定和谐。”
  在这场争端最后,那个举着火把的灵再次出现,不过这次火把在左手。他在他们脑后挥动它,致使他们所有的观点变得混乱起来,他们大声叫喊说:“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所以让我们抽签决定吧,我们会采纳第一支签表达的观点。”
  于是,他们拿出三张纸,一张纸写上“物质流入”,第二张写上“灵性流入”,第三张写上“预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到一个倒置的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员抽取。这人将手伸进帽子,抽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灵性流入”。当看到并读出这行字时,他们都说(有的声音清晰流畅,有的则微弱压抑):“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先出来的。”但此时一个天使突然站在旁边说:“不要以为这张写有‘灵性流入’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因为你们的思想如此混乱,以致看不见真理,但真理将自己呈到抽签人手上,是为了你们能采纳它。”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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