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96

696.记事五:

696.记事五:
  有一次,我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笛卡儿和莱布尼兹的门生们交谈,以了解他们对灵魂与身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出现了九个人,三个亚里士多德学派,三个笛卡儿学派,三个莱布尼兹学派。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在远处,可以看到三个头戴桂冠者,彼此相距甚远;凭借天堂流入的觉知,我认出他们就是这些学派的真正领袖或创始人。而站在莱布尼兹后面的另一个人则紧紧抓着他的衣袖,我被告知他是克里斯提安?沃尔夫(近代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唯心论哲学的直接继承人,官能心理学思想的系统化者,被称为“官能心理学之父”)。
  这九人见面互致问候后,开始以柔和的语调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从地底升上来,右手举着火把,在他们面前挥动。这三派随即变成敌人,彼此怒视;因为他们急欲争吵和反驳。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首先发言:“谁不明白,物体藉感官流入灵魂,如同人穿过门厅进入内室,灵魂就是根据这流入进行思考?当情人看到美丽少女或他的新娘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发光,并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当守财奴看见鼓鼓的钱袋时,难道他所有的感官不会因它们而激情高涨?结果,他将这种热情传给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当傲慢的人听到别人恭维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将这些阿谀奉承之词传给他的灵魂?身体感官不就象大厅的入口,唯独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这些以及大量类似例子必使人推断出,流入来自大自然,换句话说,它是物质的。”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学派用手指敲打前额,之后收回说:“哎呀,你是从表象说的,难道你没有意识到,不是眼睛热爱那少女或新娘,而是灵魂吗?同样,身体感官本身并不渴望袋子里的金钱,而是受灵魂控制。再者,难道耳朵会陶醉于奉承者的恭维吗?产生感觉的难道不是感知吗?感知是灵魂的功能,不是器官的。若你愿意,请告诉我们,使得舌与唇说话的是不是思维?使得手劳作的是不是意愿?然而思维和意愿都是灵魂的功能。所以,使得眼看、耳听,以及其它感官感觉、专心、注意的岂不是灵魂?这些以及无数类似例子,使每一个智慧超越身体感官印象之人皆可推断出,并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只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我们称这为偶然流入,或灵性流入。”
  听完这番话,站在这两个三人组后面的三个人,也就是莱布尼兹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听到了双方的辩论,并比较了它们,发现在很多点上,后者的论据较有力,而在其它很多点上,前者的论据较有力。因此,若你们愿意,我们愿意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如何解决时,他们说:“既不存在从灵魂向身体的流入,也不存在从身体向灵魂的流入,而是两项活动瞬间和谐进行,一位著名作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预定和谐。”
  在这场争端最后,那个举着火把的灵再次出现,不过这次火把在左手。他在他们脑后挥动它,致使他们所有的观点变得混乱起来,他们大声叫喊说:“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所以让我们抽签决定吧,我们会采纳第一支签表达的观点。”
  于是,他们拿出三张纸,一张纸写上“物质流入”,第二张写上“灵性流入”,第三张写上“预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到一个倒置的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员抽取。这人将手伸进帽子,抽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灵性流入”。当看到并读出这行字时,他们都说(有的声音清晰流畅,有的则微弱压抑):“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先出来的。”但此时一个天使突然站在旁边说:“不要以为这张写有‘灵性流入’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因为你们的思想如此混乱,以致看不见真理,但真理将自己呈到抽签人手上,是为了你们能采纳它。”
  

圣治 #249

249.①凡拜自己和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