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6.记事五:
我曾向主祷告,求蒙允许与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以及笛卡儿和莱布尼茨的门徒交谈,以便我可以了解他们对灵魂和身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看法。当我停止祷告时,有九个人出现了,其中三个是亚里士多德的门徒,三个是笛卡儿的门徒,三个是莱布尼茨的门徒;他们站在我周围,左边是亚里士多德的崇拜者,右边是笛卡儿的追随者,后面是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有三个戴着桂冠的人出现在很远的地方,彼此相距甚远;我通过从天堂流入的一种感知,认出他们是这些伟大领袖或老师本人;而莱布尼茨身后站着一个人,抓着他的衣襟,我被告知,他是沃尔夫。
当这九个人看到彼此时,起初,他们礼貌而亲切地互相问候,并以温和的语气交谈。但就在这时,一个灵人右手拿着火把从低地上来了,并在他们面前挥动火把。这三派就变成了敌人或对手,彼此怒视;因为他们充满了争吵和争论的欲望。亚里士多德学派,也就是经院学者,开始了这场辩论,说:“谁看不出,物体通过感官流入灵魂,就像一个人通过门进入内室一样,灵魂根据这种流注进行思考?当一个爱人看到一个可爱的少女或他的未婚妻时,难道他的眼睛不会闪闪发光,把对她的爱传给灵魂吗?当一个守财奴看到钱包时,难道他不会在一切感官上为它们而燃烧,并通过这些感官把这种燃烧传给他的灵魂,激起占有它们的欲望吗?当一个虚荣的人听到有人赞美他时,难道他不会竖起耳朵,耳朵又把这些赞美传给他的灵魂吗?身体感官不就像入口大厅,只有通过它才能进入灵魂吗?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除了流注来自大自然,或是物质的外,谁还能得出其它任何结论?”
对于这些话,笛卡儿的追随者把手指放在额头上一会儿,然后缩回,回答说:“唉!你们出于表象说话;难道你们不知道,爱那少女或未婚妻的,不是眼睛,而是灵魂;同样,身体感官不是出于自身,而是出于灵魂渴望钱包里的钱;耳朵也不是以其它方式来接受阿谀奉承者的赞美吗?感知难道不是感觉的原因吗?或说正是感知引起感觉。感知属于灵魂,不属于器官,或说不是器官的官能,而是灵魂的官能。你们若可以,请告诉我们,除了思维,还有什么能让舌头和嘴唇说话呢?除了意愿,还有什么能让手去工作呢?然而,思维和意愿属于灵魂。那么,除了灵魂,还有什么能让眼睛看到、耳朵听到,其它器官感受到物体,关注并转向它们呢?从这些事实和其它无数类似事实中,凡明智地超越身体感官事物的人都会得出结论,流注不是从身体进入灵魂,而是从灵魂进入身体;我们称之为偶尔流注,也称之为属灵流注。”
听完这些话,站在其他人后面的三个人,即莱布尼茨的支持者,提高嗓门说:“我们已经听到了双方的论点,并对它们进行了比较,发现在许多方面,后者的论点更强有力,而在其它许多方面,前者的论点更强有力。因此,如果你们同意,我们将解决这场争端。”当被问到他们如何解决时,他们回答说:“既没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也没有身体进入灵魂的流注;但有两者一起的同时或一致和瞬间的运作,一位著名的作者用美丽的词命名了它,叫前定和谐。”
这时,那个手拿火把的灵人又出现了,这次火把在他左手上;他在他们的后脑勺挥动火把。这使得所有人的观念都变得混乱,他们喊道:“我们的灵魂和身体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因此,让我们抽签来决定这场争论吧;哪张纸先出来,我们就采纳哪一个。”
于是,他们拿了三张纸,其中一张纸写上“物质流注”,第二张写上“属灵流注”,第三张写上“前定和谐”。他们把这三张纸放在一个帽子里,选出他们中的一个人来抽签。他将手伸进帽子,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属灵流注”。一看见并读到这行字,他们都说(有些人声音清晰而流畅,有些人声音微弱而克制,或模糊而犹豫):“我们采纳这个,因为它是第一个出来的。”但这时,一位天使突然站在附近说:“不要以为这张支持‘属灵流注’的纸是偶然出来的;它是天意。你们没有看到它的真理,因为你们的观念混乱;但真理把自己呈到抽签人的手上,好让你们可以采纳它。”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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